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3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干部"雁过拔毛"5块钱都不放过 亲孙变"孤儿"骗补助

发布时间:2018-06-05      来源: 法制晚报    点击:


扶贫款不容截留 图/朱慧卿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河北通报10起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温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大庆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陕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案例、长春通报扶贫领域巡察整改情况,处分67人……

最近一段时间,在全国各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的基层干部被频频曝光、查办。昨天,《中国纪检监察报》还专门刊发了一篇《贪了“一点小钱” 换来一个处分 福建古田一干部侵占低保补助金被查处》的文章,相关事件发生于10年前,涉案金额也只有几百元。中纪委机关报报道此案,进一步预示着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没有时间限制,事过多年仍要曝光。

而观海解局小编梳理发现,个别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的腐败,甚至让人哭笑不得……

新疆一社区干部连5块钱都不放过

《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27日报道了新疆阿克苏一社区干部对扶贫资金雁过拔毛,连5块钱都不放过的事情。

经查,托喀依社区聘用干部热依拉·努尔买买提(非中共党员)自2017年6月以来,在给布萨热木·萨依木发放低保补助金过程中每月克扣5元至26元不等,并以购买化妆品的名义向布萨热木·萨依木借款315元未还。

最终,热依拉·努尔买买提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退赔现金450元。

广东一村支书把孙儿变“孤儿”

为骗取孤儿补助金,竟把自己的两个孙子写成“孤儿”,这是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7年4月,廉江市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登记完群众的举报,信访室干部有点疑惑:“把自己的孙子写成孤儿,这在当地农村是很不吉利的事,不大可能吧?”疑惑归疑惑,工作人员还是按程序将信访件上报。

核查结果让大家有些气愤:民政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两名儿童确实领取了孤儿补助金,而教育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两名儿童登记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父母;从公安部门户籍资料和实地走访了解证实,小孩的父母目前都还健在!

经查,廉江市石角镇蕉坡村党支部原书记钟玉翠利用职务便利把自己的孙儿变成 “孤儿”,因为帮助亲属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共计7.39万元,钟玉翠最终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韶关一村干部拿扶贫款放贷赚利息

此前,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其中,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尧村村委会委员朱国赐、刘桂英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万元先后3次借给私人老板,各分得利息5000元。

最终,翁源县纪委分别给予朱国赐、刘桂英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扶贫领域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据《经济日报》)

扶贫款将“花钱必问效”

古有豪侠劫富济贫,如今个别基层干部却贪图贫困户的那么一点生活费甚至“救命钱”,其手段可以说是花样繁多——有的虚列户头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巧立名目骗取补贴款,有的重复报销虚报冒领,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

虽然和某些“大老虎”贪占的资金相比,扶贫领域涉案的金额往往不高,但这方面的腐败问题却直接影响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可能会带来极坏的影响。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脱贫攻坚“惩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行为”。

昨天,《经济日报》则报道说,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该办法,扶贫领域将采取措施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