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稷山:无证驾驶被查处 接受教育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8-11-01 来源: 稷山交警队 点击:
次
10月31日,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迪中队民警在辖区管化线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8时55分,民警在管化线开展“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行至化峪镇付家庄村西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形迹可疑,遂示意其停车受检,在对其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景某,稷山县化峪镇某村人,属于无证驾驶。民警遂对其讲解应注意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景某受教育后坦诚告诉民警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景某的行为违反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之规定,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劝君切莫怀有侥幸心理。若一意孤行,最终受害的则是自己。(李东兴)
(责任编辑:闫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