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甘肃临洮县回应“扣公职人员工资种树”,该县负责人承认代扣行为不对,称将对结余资金计划清退。此前报道,每年的4、5月份,该地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中,都会以绿化费或者树苗费的名义,被扣除一个月工资的10%。
偌大的县域范围,政府能够推行一个并不具备法律依据的举措,并且持续三年之久,让人咋舌。与公民劳动权益保护的窘境相比,事件更凸显了行政权的肆意无度。
其实,上网随意搜索就会发现,类似于甘肃临洮“扣工资植树”的事件并不罕见。正因如此,2013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取消了收取30多年的绿化费。同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法律上不得依据,政策上也无根据,自然就不能推行。之所以在甘肃临洮推行三年,是独断专横的权力秉性为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行政区划之内,当地的政府往往拥有“事无巨细”的强制权力,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每个人都要与行政权力打交道。
要深知的是,在我国,所有的权力最终来源是人民。在执法的过程中,行政权力要对人民负责。然而不幸的是,有些领导干部,甚至是政府部门,只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做了口号,在具体为行政行为时,并未体现出对公民权益足够的尊重,甚至采取了对权益明知故犯的做法。
为何会出现这个情况?说到底,在根子上,还是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出现了问题。谁来约束政府决策?谁来监督失控的行政权?行政权力违法,如何救济?在实践中,这些问题备受关注,但并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纵观近年来的荒唐事件,在一个“强势者”的面前,体制内监督是流于形式的;而体制外监督,却多半夹杂着偶然的因素,以甘肃临洮为例,如果未被媒体所关注,“扣工资植树”肯定会长期经营下去。同样,在其他地方,如果不被点名道姓的“关注”,政府也肯定不会举一反三,对此类事件进行反思、整改。
而长期处在悬而未决状态的监督困局,又带来了更加恶劣的影响。当权力负担者知晓可以“无法无天”时,此时会更加地有恃无恐。因为肆意妄为之后,责任人依然可以高枕无忧,何所俱?违法没有责任、违规没有处罚,秩序自然无法建立,法治社会也就成了一纸空谈。
诚然,美化环境是一件造福公众的正事,但是程序违法之下,自然没有公正可言。牺牲公正换来的治理实效,短期来看,政绩斐然,实则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深深伤害。
要真正地破解“扣公职人员工资种树”此类事件,需要建立起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让体制内的监督看得见、有实效,让体制外的监督有途径、有力量,这样才能避免权力“乱入”所导致权益损害,否则“扣工资植树”将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