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李永晶:官卑民尊的日本

发布时间:2015-04-24      来源: 东京留学记忆    点击:

李永晶:官卑民尊的日本


本文摘自《东京留学记忆》,广西师大出版社授权思想潮发布。

 

 
作者李永晶是社会学博士,现供职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华东师范大学世界政治研究中心
官卑民尊
文| 李永晶

 

 

常有人说,日本有世界上最出色的官僚制度与行政官员。在世人的一般观念中,日本的公务员被认为是出类拔萃。这个说法可能源于两本关于日本的著作:一本是大约三十余年前出版的《日本第一》,作者是一位美国的学者,名叫VOGEL(傅高义)。在这部名噪一时的著作中,作者系统地总结了战后日本经济的奇迹与日本精神的关系。另外一本是《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作者是查莫斯·约翰逊,他细致地分析了日本“通商产业省”官僚制度及其运作。

 

进入一九九〇年代,日本经济泡沫崩溃,进入了经济低增长乃至零增长的时代。这十年被日本的一些忧国之士称为“失去的十年”。成亦萧何,败亦萧何。日本的官僚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在日本国内,主流的看法是僵化的官僚制度要为经济的低迷状况负责,人们开始批评日本的行政制度。

 

要理解这种批评声音,还要回到日本社会的现场。日本学者决不会论述说自己的政府是如何好,更不会对自己的政府取得的一些成果夸夸其谈。这是民主社会的本性使然,因为民主社会的首要特征是国民监督政府及其人员。包括学者在内的国民为政府唱颂歌,那是专制社会的性格。因此,我们要在这一背景下理解日本学者对自己的官僚制度、对自己的官员的批评。

 

在众多的批评中,主流看法认为官僚——主要指由高级公务员构成的官员群体——权力过大,形成了独特的利益集团,并且与执政党的中央政府形成了权力上不分伯仲的关系,因而不符合民主主义的精神要义。结果,最近数年,日本朝野上下出现了一片“敲打官僚”的声音。

 

我曾经对国民与政治家展开的这场“敲打官僚”运动不是很理解,有一次就向研究室的一位叫松本的老师请教:“日本的公务员廉洁,工作效率高,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批评他们?”时隔多年,我已记不得当时松本老师做了怎样的回答。不过,他一定没有对我解释说,在日本没有比批评政府、批评体制更常见的话题了。或许,松本老师认为那是人们常识中的常识,并不需要特别指出吧。

 

其实,日本的公务员制度有长达一个世纪以上的历史与实践。在明治时期,有报效国家之志的青年,大学毕业后通常会选择做公务员。在当时的观念中,公务员是与政治家对立的概念;与后者通常陷入党派私利而不能自拔不同,公务员被认为是国民的公仆,不追求自己的私利。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各级政府迅速网罗了大批精英——真正的服务于国家与国民利益的精英。上面提到的《通产省与日本奇迹》所描述的战后负责制定通商产业的官员形象,正是日本官僚制传统的一个侧影。

 

日本公务员留给人们的印象,并非仅仅是他在日本民主政治、经济发展中的卓越的角色。生活中的日本公务员,首先给人以一种极为朴素的形象。那种形象简单地说,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公仆”。那是一种名至实归的作为“公众的仆人”、“国民的仆人”的形象。

 

 

由于留学生活的局限,我与日本地方政府公务员的交往,几乎仅限于负责“国民健康保险”部门的人员。日本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制度比较成熟。长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一般也都选择加入这一保险。参加保险人员,可以享受医疗费用70%的减免,即实际上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30%。因看病不再成为经济负担,日本国民只要健康上出现问题,都会首先选择去医院或医疗诊所寻求治疗。

 

回国工作后,有一次谈到这一现象时,我对友人说:“我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日本人都是病人,而中国人都是医生。”

 

那时我正染感冒,从药房买回了几种药片、口服液,其中一部分是自己拿定主意选购的,另外一部分则源于药房售货员的推荐。这几乎是新奇的体验。日本国民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感到不安时,事无巨细,都会去医院咨询、寻求帮助,因而国民动辄成了病人。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与自己诊疗相比,日本国民的做法显然是最佳选择。

 

由此我回忆起自己在日本初次去医院就诊时的经历。

 

留学日本的第一年夏天不意感冒后,我连吃了两日的药物,因未见好转,就外出寻找药店买药。出乎意料,大半天时间我竟然未找到药房。不得已,我决定去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

 

主治的医生询问过病状后,问我有没有在吃什么药。我取出从国内带来的一种常见的感冒药,对医生说:“正在吃这一种,但不见起色……”

 

那位医生取出附在药盒里面的说明书,看过之后,说:“今后不要吃这种药了,药剂量太大。我给你开一点药。记住要多喝水,好好休息。”有了第一次看病的经历后,自己对去日本医院就医也就没有了抵触。也正是在那时,我才知道,感冒基本上是“不治之症”,并没有特效药。

 

日本国民个体的生活样式与行为方式,其实与社会制度息息相关。卓有成效的医疗保障制度,保证了国民可以放心地去医院求医问药,而不是盲目地自我诊治。

 

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要付出必要的代价。在日本,参加保险的人员自然要缴纳保险费。保险费有减额与减免制度——对于一般的低收入者,只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即可;具体减额程度与减免条件,则因地方政府的不同而不同。留学期间,由于我没有正式收入,每年都要到政府部门申请利用这项制度。

 

记忆中,负责该制度的人员会询问自己上一个年度的收入情况,并取出一份“税收申告表”,告诉我即使没有收入,也要填写这张表。按照要求,每年需要提前填写好。实际上,每年年末,我都会收到政府寄来的表格以及回信用的信封。由于信封邮资已付,自己只要填好表格,装入信封寄出即可。虽然便利,但出于惰性,我从来没有提前填写这类的表格。于是,每年自己申请保险费减额时,都会发生类似的一幕:现场填写。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从未问过我为什么当时没有及时申告,更无半点责怪之意,尽管申告乃是一项义务。

 

我曾经对此做过一种解释:虽然当事者应该承担不及时申告所带来的相应后果,诸如保险费无法减额,等等;然而,如果当事者因无能力全额缴纳、进而导致保险资格丧失,那么一旦发生意外,该当事者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他的生活也就无法得到国家的保障了。一个具体的个体生活无法获得保障,尽管他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从实质的意义上说,那意味着这个制度也就出现了问题。这是日本社会政策的逻辑,是一种以国民个体的利益为至上的政策逻辑。不管原因如何,若特定个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善待,那么政策甚至政府自身的正当性就要受到质疑。

 

或者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政府提供的这项公共服务,就是要涵盖每一个具体的个体,无论最终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如若说日本政府的目标是“以人为本”,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具体的、单个的国民,而非任何意义上的集合概念。

 

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每一次申告收入情况时,政府工作人员对申告内容从不提出异议。换句话说,他们相信我的申告属实。当然我也知道,若申告内容有虚假,自己可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当时我曾经想过,政府对国民的信任,是因为国民有法律意识,还是国民具有诚实的人格?当然,这是一个虚拟的问题,没有实际意义。其实,一个好制度可能同时造就这两者。

 

 

记忆中,最后一次与日本公务员打交道发生在妻子怀孕期间。当时来到我们所居住的文京区区政府负责的部门,想申请出产费用减免的“助产士制度”。到那里后,看到前面的人在排队,就坐到后面的沙发上。

 

刚坐下不久,只见一位男性工作人员从敞开式的办公大厅里走了过来,询问我们的目的;我站起来简要地说明了情况。他听后,走回了办公室大厅里。——日本的政府机构采用大办公室,相近的科室集中在一个类似大厅的大房间里办公。前来办事的国民对整个办公室的情况,可一览无遗。

 

正在我们再次开始等候时,从里面又走出来一位公务员,是一位三十岁前后的女性,手里拿着许多资料。看到她走过来,我就要起身站起来。就在这时,她急忙对我说:“请坐下来。”紧接着,她就屈身蹲到了我和妻子的面前,把手中的资料一份一份地翻阅给我们,帮我们解释涉及生育补助的各项制度,并告诉我们如何填写申请表格。

 

让政府的工作人员蹲着给自己介绍情况,虽然我知道这是因为妻子有身孕的缘故,但还是有些不适应。不适应的原因也仅仅在于,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我还没有受到如此的待遇。当然,我还是有些大惊小怪了。其实,想到日本的各级官员与国民处于正常的、而非颠倒的“主仆”秩序当中,他们的行为很容易理解。国民是主人,官员是仆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理,就如此简单。

 

有了这些生活经验后,再阅读日本学者对日本政府行政体制及公务员的批评,自己就有了鉴别的依据。有一次我读到一位日本学者说,日本历史上也有过“官尊民卑”的现象。我非常敏感地注意到了他的用词,并试图从其文中找到依据。

 

令人失望的是,那位作者是在泛泛指陈,并没有实际的事例佐证。不过,转念一想,我也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借助国民对“官尊民卑”这个字眼可能产生的嫌恶感,日本学者似乎时刻不忘对官员进行职业教育,进行官员的“公仆”意识教育。当然,这同时也是国民的政治教育。

 

这种教育有意义吗?回想一下自己的生活经历,我突然发现,接受启蒙教育的并非是日本的官员,而是我自己。知道了什么是正常的主仆秩序,其实也就知道了什么是有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没有这个基本的秩序,国民真正的“尊严”无从谈起。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