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聪
1608年的一个星期天上午,英国国王召集普通法院的法官们召开了一个著名会议。会上,国王宣称:“法律是基于理性的,国王和其他人、法官一样,也都具有理性。”因此,对于法官审理的案件如果有疑问的, 无论案件的性质如何,国王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干预;因为法官不过是国王的代理人而已。对此,普通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据理力争:“没错,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是陛下对法律并不精通。涉及陛下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并不是依自然理性来决断的,而是依人为理性和法律的判断来决断的;法律乃一门技艺,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国王震怒,认为柯克法官将其置于法律之下,欲治其罪。柯克法官直言:“国王不应该受制于任何人,但应当受制于法律。”
国王与柯克法官的这次著名的星期天争论导致柯克法官被监禁半年,最终甚至因为反对国王干预司法而丢掉职位。但在光荣革命之后,法律至上的原则却在英国落地生根,成为法治国的基本思想。柯克法官也因此流芳百世。柯克大法官的事迹之所以会成为美谈,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用自身表现为司法赢得了尊严。
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春天到来之际,我们法官究竟应该靠什么赢得尊严和神圣呢?
要有担当之责任。法官需有深切的责任心,民国时期曾任 “司法储才馆”馆长的梁启超先生在论及法官之修养时尤为强调。责任心对于任何职业都不可或缺,对于法官尤甚如此。法官每天都站在法律的风口上解决当事人之间最不愉悦之纠纷,行使辨明是非黑白之判断权,轻者攸关当事人财产,重者攸关当事人性命,如此慎重之权力,其责任显然要重于一般行政官员,法官的一举一动,甚至法律文书中的一个错别字,都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故非有深切的责任心不足以胜任。当前的司法改革已然要还权于法官,让审理者独立裁判,由裁判者终身负责。此时,法官手中的法槌便更加沉重,便更需要有更强的责任心,不苟且、不马虎,谨小慎微,面对手中的案件,时刻保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去尽力寻求公正,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唯有深切的责任心,才能产出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才能赢得诉讼当事人的尊重,继而为自身赢得尊严。
要有护法之精神。对普通法官而言,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完全有可能使你载入共和国的司法史册,故而成为一名人民信赖的大法官。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法官就是法律由理想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故法官最大的荣耀便体现在能够生产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最大的光荣便在于为了公平正义不惜牺牲个人得失,法官应该有这种护法之勇气和决心。唯有坚持依法独立办案的底线,做一个有骨气的法官才可能赢得永恒的尊重。当然,具有这种勇气和决心是知易行难,朱光潜先生曾言:常人一般皆具有趋利避害的生物本性,因此选择抵抗力最低的路径常常是一种诱惑。测量一个人的人性,最好的标准便是他对于诱惑力所拿出的抵抗力,对于困难环境所表现的意志力。法官当然也具有常人的生物本性,一旦司法过程中的各种压力袭来,便可能选择压力最小的路径裁判。然而,法官既然是法律王国的王侯,便需要付出守法护法的努力,选择通往正义之路,而不是邪恶之路。面对众声喧哗的舆论审判,敢于用冷静的判断有理有节的去回应,而不是一味屈从或者遮掩。
要有强健之品质。古语云:“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也就是说,我们法官必须把自己当回事,否则别人也不会把你当回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法官长期浸淫其中,故在司法过程中难免会有来自熟人的“招呼”,法官身在体制之内又总是不乏行政权力的干预,如果法官放不下情面,抵不住压力,便可能在这些法外因素面前选择做“乡愿之人”,身在其中而左逢右源,如此一来,何谈独立办案的尊严。法官这份职业,生来便与争取“最佳人缘奖”的好好先生无缘。美国前著名“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事迹值得一提。考克斯在调查尼克松水门事件中,不畏强权坚持“死磕”到底,最终考克斯的坚持调查使得尼克松总统黯然去职,独立检察官制度从此在美国深入人心,在克林顿总统桃色绯闻事件中独立检察官再次延续了出色的表现。当下我国司法界最需要的便是强健的品格。当面对舆论、民意、权力时,只要法官自己有强健的品格,以法律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才能避免患上“缺钙”的软骨病。
要有慎独之修养。《中庸》曰:“君子慎其独也”。法官与行政官吏相比,职业自主性和独立性相对更强,因此能否做到“慎独”,以及坚持“慎独”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衡量法官自我修养的重要标尺。耐得住寂寞,看起来是一个陈腐的说教,但对于法官而言却是金科玉律。西方有句法谚曰:“唯神与法官不可交友”,意指法官应该减少社会交往。选择了法官这份神圣的职业,就注定意味着选择了孤独的坚守。因为司法职业要求法官扮演相对保守的社会角色,远离喧嚣,摒除浮躁,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追求健康的生活情操,铸造令社会信服的品德。
生于变革与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官,注定要在痛苦与快乐并存的情感中奋力前行。顶层设计正在为法官依法独立审判寻求制度保障,对于法官个体而言,在改革浪潮中,我们要赢得司法尊严与神圣,终究离不开自立自强。
(本文原载于《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