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2018年轰动兰州的“瓜农刺死城管案”,在案发4年9个月后,终于在兰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被告王爱文的辩护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在前一期节目中,我曾评论本案,我问:兰州“瓜农刺死城管”与北京“小贩刺死城管”,公众为何同情贩夫走卒,却不待见城管?今天,我还要再十问本案,以期为瓜农何辜、城管何恨、公众何怒、良法何为的问题,找到答案。
一问瓜农何辜?只为多卖几毛钱,家庭贫困的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开着欠债的微型小货车,来回400多公里,从乡村到兰州卖瓜,却遭遇城管多次驱赶、围殴。在被多位城管殴打时起而抗争,身患精神疾病、“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王爱武,为防卫而持锤、持刀杀伤人,他们何辜?
二问城管何恨?农民进城卖瓜,城管不是疏导服务,而是暴力驱赶。遭到围观群众批评时,不是自我反省,改变工作作风,而是恼羞成怒,次日纠集16位队员蓄意打击报复,一路追踪,不分青红,不管皂白,见面即收秤打人,攻击行为十分危险。这些胆大妄为的城管,对卑微求生的瓜农何恨之有?
(图片截取自抖音号:哈尔滨日报社)
三问公众何怒?瓜农卖瓜,城管驱赶,围观群众却都帮瓜农父子说话,直言“人家农民进城卖点儿东西也不容易。别收人家秤了,让人家走就行了”。市民都不在意瓜农影响了城市秩序,城管为何就如此在意?当城管次日打人时,市民要求城管停手。公众之怒,即是天理人情国法。那么,公众怒从何来?
四问良法何为?百姓土地养百姓,百姓城市爱百姓,人民法治为人民。只有良法,才能良治。所谓良法,就是爱民之法;所谓良治,就是爱民之治。设立城管制度,绝不该是与人民作对,甚至与人民为敌,而是服务人民。凡与人民作对、与人民为敌者,必是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良法之为,即应保护人民,而打击人民之敌。因此,瓜农虽刺死城管,但观察全案真相,瓜农三人均应无罪。
五问通报何错?当年,当地曾发布案情通报,称李富文等4名执法人员前一日遭王军宏父子阻挠,案发当日带15名队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再次发现王军宏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城管扣押地秤时,双方发生冲突。果真是开展工作?果真有占道经营?果然只因扣押地秤?所谓冲突,不过是城管找人在先,堵车在先,恶语在先,出手在先,围殴在先,伤人在先。通报应客观,不该偏袒。
(图片截取自抖音号:哈尔滨日报社)
六问执法何有?按起诉书的说法,李富文带着15名队员,找到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收缴瓜农父子的电子台秤。据多位证人说,这些城管队员一路打听,一路追踪,不找到瓜农父子不罢休,见面之后即主动出手围殴。这是寻衅滋事的典型做法,哪来的执法?非法暴力执法即是违法犯罪,对抗违法犯罪即是正义。
七问证据何在?城管围殴瓜农父子时,目击证人曾掏出手机准备拍摄,但被抢走。他听到城管放话,“我让你们父子三人从雁滩消失”。目击证人当时用来拍视频的手机一直没要回来,“去了四五个地方,都说找不到了。”真找不到了,还是假找不到了?到底什么人在试图隐藏关键证据?
八问伪证何罪?据报道,打人时,多名城管人员关闭了执法记录仪。城管杨彬彬用手机拍摄了完整视频,事后却仅截取一部分提交给侦查机关,并对现场情况和事情起因作了“完全与客观证据不符的虚假陈述”。既然如此,杨彬彬就涉嫌伪证罪,公检法三方都需要启动对其涉嫌伪证罪的侦查、诉讼和审判。
(图片截取自抖音号:哈尔滨日报社)
九问故意何来?起诉书将王爱文以“故意杀人罪”公诉,但综合公开信息,王爱文与城管王翔军之死并无关联。反之,王爱文遭轮番殴打,起身后满脸是血,发现王翔军一动不动后,就再没打。视频显示,看到王爱武持铁锤出现,王爱文还伸手阻拦弟弟。王爱武拿秤击打王翔军时,王爱文喊着“别打了”,王爱武随后停手。就此而言,公诉王爱文“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基于什么判断?
十问罪从何来?瓜农卖瓜,一不违法,二不犯罪,身受围殴,愤而自卫,何罪之有?二级精神残疾病人,被强力刺激,行为失控,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便持锤伤人、持刀杀人,又何罪之有?如判三瓜农有罪,我们的社会即有罪,我们的法律即有罪,我们头上的苍天即有罪。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讲究政治效果第一、社会效果第二、法律效果第三。据于此,如判无辜瓜农以罪,如判精神病人以罪,任由公人欺人而不加以惩戒,则公众怒火必将重燃,如此一来,政治效果何在,社会效果何有?法何以良,道何以德?公序何以树,良俗何以建?因此,宣三瓜农无罪,才是正义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