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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萝卜招聘”有利于社会公平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继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之后,昨日,人社部又推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北京青年报,11月7日

近年来,某些国企事业单存在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因人设岗等情况已不是新鲜事;在一些地方,对于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就业的“照顾”已成为“潜规则”。目前,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已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本次《规定》的出台正是补齐缺角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做出了专门规定。

剑指“萝卜招聘”,有利于防范腐败滋生。党政机关或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权往往掌握在主管人事领导的手里。无论是谁要制造花样、搞“萝卜招聘”,没有主管人事领导点头批准,绝不可能得到实施。而主管人事领导,绝大多数都是“一把手”,他们就是“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此次《规定》明确指出,对于招聘单位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因人画像”、“萝卜招聘”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规定》对“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形成了震慑力,很好的约束并防范了以权谋私及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

剑指“萝卜招聘”,有利于营造公平环境。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招聘单位招录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其初衷是防范在招录人员上出现有损公平的行为。但是部分地方部分单位招录人员搞“萝卜招聘”,为部分领导干部亲属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徇私舞弊,导致“凡进必考”制度在部分地方部分单位一定程度上沦为形式,严重影响与损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信力。部分应聘人员因为个人缺乏竞考能力或是价值观歪曲,存在找“抢手”代考或是自己当“抢手”替考获取报酬等行为,这些都是有损公平就业的违纪违规行为。本次《规定》的出台,分别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一个公平的社会,就是机会公平的社会,是一个不存在“萝卜招聘”,“血统”既不会成为障碍也不会成为敲门砖的社会。所以,让社会更加公平,首先就应该从消除机会不公,尤其是消除人们进入公务员队伍、进入国企、事业单位的机会不公入手一个公平的社会,是所有人长久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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