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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调研分析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 感谢高鹏 白善元投稿    点击:

办案安全防范调研分析
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历来是检察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随着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自侦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在办案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搞好案件质量管理中,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已成为全体办案人员必须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既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具体体现。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事关检察机关声誉和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全体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始终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本着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传唤、强制措施、批捕、起诉规定和高检院的关于办案安全一系列规定,认真抓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二、准确理解办案安全事故的含义
办案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伤亡事故。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以撞墙、跳楼、割腕、自缢等方式实施的自杀、自伤、脱逃、行凶以及因其他疾患引发的事故。二是办案人员伤亡事故。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对办案人员实施的伤害。因此,凡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办案人员或犯罪嫌疑人伤亡事故,均应属于办案安全事故的范畴。准确理解这一含义,既体现对办案人员的爱护,又有助于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三、分析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在办案人员方面存在的原因:一是办案前,未制定周密、细致的防范预案。在发生事故时无计可施,从而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二是思想麻痹、疏于防范,警惕性不高,缺乏预见性。将犯罪嫌疑人简单视同为一般行为人,缺乏敌我意识。对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不能预料,且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三是急功近利,不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在办案中不讲求侦查谋略和审讯艺术,不注重人权,方法简单、粗暴。四是不认真执行还押、换押、提讯和送交执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五是未有效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往往是办案人员包揽办案工作中的各项任务,造成体力、精力严重透支,疲于应付。六是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轻,未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二)在犯罪嫌疑人方面存在的原因:一是自知罪责难逃,想一死了之。二是由于权力、地位、声誉等将出现巨大反差,导致心里压力和恐惧增强所致。三是对政策和法律缺乏了解,对自己将受到的刑罚处罚认识不清、判断失误。四是出于江湖义气,企图保全其他犯罪嫌疑人。五是犯罪嫌疑人本身具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由于特定环境造成的恐惧和压力而出现瘁死。六是犯罪嫌疑人狗急跳墙、负隅顽抗,伤害办案人员。
四、办案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思想上的防范: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筑牢思想防线,在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二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克服急躁情绪和杜绝野蛮行为。三是要善于总结、推广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认真吸取已发事故中的深刻教训,并查找出根源,制定好对策。四是要加强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掌握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规律,并根据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开导和法制教育工作。五是要彻底摒弃陈旧落后的执法观念,坚决端正执法思想,实现“四个转变”和“四个树立”即:坚决转变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不违规就办不出案件的错误观念,树立不折不扣执行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工作作风;坚决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尊重保护人权包括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事故难以避免的思想,树立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安全的意识。
(二)措施上的防范:一是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并应根据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对防范预案加以调整和完善。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主动让其参与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担负起警戒、看管、押解等任务,保证办案人员有旺盛的斗志。三是在犯罪嫌疑人进入审讯室、羁押室前,应仔细检查屋内设施,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要事先预见、及时排除。四是对事实基本查清、证据较为充分的犯罪嫌疑人应果断加戴戒具将其控制。五是对嚣张猖狂、孤注一掷且极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应加戴械具或采取其它必要手段。六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一鼓作气,及时做好案件突破后的立案工作,依法迅速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拘留,不给其可乘之机。七是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换押、还押和送交执行工作,尽量减少犯罪嫌疑人留置本院的时间。八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侦查谋略、审讯艺术和洞察能力,不断增强对办案安全事故的预见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九是切实加大考核和惩处力度。通过层层签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并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责任金,对其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手软,有力推进侦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高鹏 白善元)
QQ:187375089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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