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将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以及破产、拆迁等虚假诉讼多发、易发领域。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法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
据悉,该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过程中注重内力外力相配合,即建立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协作配合机制,构建预防和查处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强与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和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形成内部惩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