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爆料:深圳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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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法院业外活动已是老生常谈,屡禁不止,从驻村法官、扶贫法官、接访法官、普法法官到法官进村、法官进企业、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校园,无奇不有。近年来,法院服务中心工作可谓是不务正业,不但于党政中心工作无实质意义,反而是自损司法权威,误导公众对司法权的正确感知。一来法院都把普法工作做到乡村、社区、校园和企业,那政府法制部门、教育部门和司法局等部门情何以堪?二来法官都普法去了,敢问谁来坐堂问案、匡扶正义?
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 实习生/穆玉洁)2015年深圳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月率先启动。市教育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召开“法官进校园”部署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汪洪等16名优秀法官分别被派驻到深圳实验学校等16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成为各校“校园法官”。全市691所中小学将实现“一校一法官”,这也意味着“法官进校园”工作全面落地,将成为建设一流法治教育和校园普法工作的一种常态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军表示,该院将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携手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模拟法庭,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组织师生旁听庭审、参观法院、参加法律文化讲堂,传播法治精神理念,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谢军称,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迅速铺开“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91所中小学校“校园法官”全进驻,活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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