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法律读库的头条是《零报名:法院检察院不是香饽饽? 》说的是北京公务员招考报名截止前一天,招考人数较多但无人问津的职位,公检法系统联合霸占了前十名,其中法院独占七席,势头强劲。这是辞职潮之后,北京法院首次出现招工荒。我作为进入法院的老同志,深深感到年轻一代在进步,他们对自己负责,能够看清形势,不再看中那些虚妄的名头。然而作为一种怪异现象,我则要结合自己经历,从内部经历谈谈法院招工荒的九大原因。
刚刚来单位上班的时候,领导颇有得意的训话,“你们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过来,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献身首都司法事业”。
来单位一年多,部分先知先觉的人开始发现法院完全不是想象的那回事。工作量大,待遇低,前途渺茫,跟其他机关没什么两样,甚至可能比其他机关还“机关”。不少人开始抱怨、继续考公务员甚至找关系辞职,逃离法院。领导又讲话,“年轻人要少抱怨多工作,别把自己看的太高,告诉你们,你不干,有的是人挤破头想干”。
后来还听到一个传言,说法院系统的领导一起研究,为什么法院新招录的大学生都这么不爱岗敬业。得出的结论是,提拔太快,心浮气躁,应该再压几年,吃吃苦。没想到这个“天外飞仙”的结论与英明的建议,还没来得及实施,就出现了辞职潮、招工荒。
前几年领导也确实骄傲到“眼盲”的资本,法院招人,动不动就是十几二十比一的比例。即使条件设定的再高,在北京依然不乏名校的青年才俊,踊跃报名。他们的天真与笔者当年无二,对法律有着单纯的热爱,对正义有着崇高的追求。可是我“一入侯门”,深谙那法袍般的黑暗与压抑后,就“幡然悔悟”了。每遇前来咨询的师弟师妹,都竭尽全力的做说服教育工作,让他们发自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久而久之,有了一种亡羊补牢,行善积德的宽慰。
法院辞职潮与招工荒,其实并不新奇,应该说意料之中。这几年法院出现的种种 “异象”,不过是现行“百病缠身”的司法体制暴露出来的一些小小病症。诸如法官加薪风波、西城法院禁止辞职的内部规定、法院招工荒、案多人少、奚小明黄松有涉及的高层腐败,都表示着司法体制的腐化与改革的必要。现在的法院体制,收入不高,名声不好,无名无实“理性人”自然不会进去。笔者在司法体制内呆了多年,具体将其中的原因归纳为以下九点:
第一,市场开放,经济发展,就业选择增多。大学扩招后,毕业生数量一度达到顶峰后,近些年有了一定回落。毕业生数量与市场需求,构成一对供求关系。市场开放与经济发展,无疑扩大了市场需求。在北京,一个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多种选择,出国、考国家公务员、金融机构、律所、国企、外企、考地方公务员、各地选调、做企业法务等等。这些选择中,与做法官相比,大部分都是更优的选择,薪水更高,人也更自由。笔者前段时间回到学校与师弟、师妹们交流,发现现在的研究生毕了业基本都在考虑国家公务员、金融机构、出国或者读博,想进入基层法院工作的寥寥无几。其实法院招工荒,前几年已经开始有了迹象,最优秀的法学毕业生,基本没有来法院,而是去了其他的地方。当然笔者工作之后也觉得,如果法官沦为司法民工,确实也不需要最优秀的法学毕业生。
第二,改革后法官福利与优越感丧失殆尽。公务员曾经是铁饭碗,公检法更是公务员中权力大、福利好的好单位,这么多年“福利”与稳定培养出了公检法优越感与吸引力。只是近年来公务员改革,使得这种福利与有优越感丧失殆尽。曾经公务员福利,覆盖了生老病死与下一代人,其中工资福利、公费医疗、子女上学、福利分房、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四部分。但是从北京来看,阳光工资、医疗保险改革、明文禁止任何机关与学校共建上学、房价上涨与养老保险并轨,将公务员身份上附着的主要福利一一削除。职业的吸引力,从来就与福利待遇正相关,这种改革之下,法院职业吸引力丧失就没什么难以理解的了。
第三,社会技术的进步消除了信息的不平等。人们往往忽略技术进步对法院招工荒的作用。我觉得,技术至少在两方面加剧了法院招工荒。第一,在职业选择上,自媒体、网络、招聘网站的兴起与发展,拓宽了招聘的渠道、市场与招聘信息的集中,使毕业生有了更多的渠道与选择。第二,技术的进步,尤其是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与手机客户端应用的发展,使得信息分享与流通加速,就业市场中的信息不平等被极度降低。原来一个进入法院的毕业生,可能对法院一无所知,稀里糊涂就被骗进来了。笔者毕业的时候,法院怎么样,基本就是听老师说说,具体是什么根本不知道。但是今天,毕业生对法院的待遇、运作模式、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与职业前景等,可以了如指掌。尤其司法改革以来,法院发生的事情,他们更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这些信息根本上决定了毕业生的选择。
第四,诉讼法修改与立案登记制,刺激律师行业的用人需求。律师与法院是招聘的直接竞争者。新的诉讼法基本上禁止了公民代理,赋予了律师垄断性的代理权。立案登记制,导致大量纠纷涌入法院,近年来法院每年案件都大幅增加,诉讼律师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律所待遇相对高,尽管工作量大、起步也比较累,但进出自由,经过积累可能有很大的职业提升,这是法院无法比拟的。笔者接触到的,在法院与律所之间抉择的学弟们,基本都选择了去好的律师事务所。
第五,收入过低与差距过大。收入是最现实的问题,北京法官的工资低到什么程度,相信没人会信。但是还是要说一说,见习期一年,期间每月3500左右(笔者当年只有1800),转正后每月到手5000多。在高消费的北京这意味着什么?一年的收入,不吃不喝可以在四环边买一平米房子,在五环边1.5平方米吧。如果你没有房子,法院给你的工资,仅仅能维持你的基本生活。所以年轻单身的法官可以将就、坚持,但是一旦法官成家立业,感受到生活的压力后,现实逼迫他们必须离开。
最近法院出现辞职潮,就明显体现出收入差距问题,前后十几个辞职的法官在体制内,每年收入7万上下,而辞职后基本都在25至50万。这还是近年法官辞职潮,稀释了薪资的情形下。现实就是,资本家尽管剥削,但是却能留下足够的“剩余价值”,体制内尽管不提剥削,却只会把付出当做 “义务”。
第六,改革带来的不确定性。司法改革了,80后听着都害怕,好像80后这辈子就是实验改革的“小白鼠”。司法改革的不确定性有三方面,第一,对于现实而言,能否入额、何时入额不确定。尤其是年轻人,进入法院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圆法官梦。但司法改革,论资排辈挤入法官员额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而何时入额又遥遥无期。第二,待遇方面的不确定。改革能否提高待遇,是个现实的问题,即便能提高,现在的预期 也普遍不高。司法改革之后,办案子的人少了,案件增加了,但是待遇没有变化。曾有人自作聪明说改革不过是“多收了三五斗”,我现在觉得他欠了那些相信他的人三五斗。第三,能否回头不确定。辞职潮出现后,各地法院出台规定,知法犯法的制定各种荒唐的离职限制。而招工荒必然加剧法院限制离职法官的动机,对于年轻人来说,一旦进入法院将无法回头,那意味着进法院是一场无法“救济”的赌博,他们自然不会铤而走险。
第七,极度落后的内部管理制度。法院内部管理与普通公务员没有区别,甚至比普通公务员更“官僚”。至今法院仍保留了很多半军事化的制度,主要体现在提拔与服从上。法院内部像部队一样,分门别类,层级森森,一层服从一层,否则就会被排挤压制。人民法院内部非审判业务机构比审判机构还多,体制严重僵化,大量的法官在搞宣传、廉政、教培、人事、后勤、诉讼服务。法院一面喊着案多人少,一面又拼命增加非审判职能部门。而实践中,非审判业务部门,掌握着法院的各种资源,甚至负责对办案法院的考核,评定等级。还有的干部管理部门,一个案子不办,却直接负责制定司法改革政策,确定司法改革的员额。一线法官不是为了公平正义,而是每天忙着完成各部门分配的业务指标。也就意味着,法官在法院内部成了食物链的最底层,他们既被本部门领导管理,又被体制内的非审判部门压制。这些年法院喊着行政干预司法,其实内部的去行政化,比外部的去行政化更急。
第八,职业风险。司法改革最重要的两个成果,就是增设机构与责任倒查迅速落实。但是,没有对法院内部权力运行体系进行调整的责任倒查,不过是增加了法官的职业风险,把一线法官当做替罪羊,推到前台任人宰割。法院内部一层管一层,法官有一些权力,但是大的问题,还是要服从领导。王桂荣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程序再严格、结果再符合领导要求与指示,但是出现问题法官是追查的第一责任人。每年结案数百,自己还不能完全做主,出现差错实在在所难免。而有了差错后的倒查,则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并应该承担的。
第九,改革愿望可能落空。司法改革是对现行司法体制的手术,但鲁迅先生说中国改革太难了,搬个砖头挪个桌子都要流血牺牲。司法改革真的能激浊扬清,给司法续命吗?从现在的种种行状看仍存在落空的可能。以北京为例,司法改革一提, “首善之都”就大张旗鼓迎合,争取跑在全国前列。一年过去了,改了什么,不过是原本两个中级法院,变成了四个中级法院,法院内部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其他的都不足一提。这样一来,机构多了,领导增加了,权力更集中了。管理体制非但没有革新,干部管理部门反而获得了决定谁能入额的生杀大权。司法的问题还在那里“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改革未动,机构先行,这就是改革最大的成绩。还有各级法院以“骇人听闻”违法方式限制法官辞职,更让人大跌眼镜,谁会把对改革的期望,寄托于一个自身都不守法的单位那?
写到最后,我突然想到了共同体,只有在共同体的虚幻概念下,我才看到司法的未来。如果真有共同体,去其他地方也很好。就好像大海的水,流到太平洋,流到大西洋,流到哪都无所谓,“山水有相逢”。然而怕的就是连共同体也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