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东兵的法律博客《法官郁闷几人知!》
朋友们,法官再怎么的,也应该是个“小人物”呀,绝对不能与小人划等号。
前些日子,我被投诉了,这是我法官生涯中第一次,也就是说我的“污点”从此落下。现正值司法改革进行时,离倒计时2017年只有一年半时间,如此敏感时期摊上如此大事,怎不叫人着急上火呢?
我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累计近30个年头,已记不清办的案子有多少,特别是在法院,除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件判决结案外,其他所有案件都是调解结案的。因为我水平有限,所以没有一个案件够着上诉“资格”。我为此自嘲自己是法官精英群体中的庸才,办几十年案子没有一个能引起上级领导重视。这不“苦心人,天不负”我做的案子终于有领导关注了。
2015年 5月10日,从院监察室获悉:一份由省委巡视组领导批转,市纪委督办的,反映M法院(2015)M执N号案执行法官不作为的督办件,要求M法院及经办法官反馈。作为此案的经办法官我很“无语”,但又不想失去话语权,所以只好认真“交待”。至于“交待”的政策,法官再明白不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嘛,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但做这个“交待”,我要双向选择,既“坦白”又“抗拒”,鱼与熊掌我要兼得,因为,我必须在大家面前坦言事实,直面刁难。
首先得声明一点:我没有不作为,原本不必要将有限的精力耗在这无限的“伪人民呼务”之中,无聊的情况说明,无谓浪费时间,我总觉得被人谋财害命了,直率的说我很有情绪,但从工作角度出发,只好委曲求全服从组织安排,将此案执行全过程还原,以正视听。如果说反映情况的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理解,存在主观认识偏差,我可以接受其赔礼道歉,谅解其无知。如果当事人故意混淆是非,损害法院及我声誉的,我将以法律的名义和正义正直的秉性,追究其污告责任。
案件执行事实过程及办案心理轨迹:
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时许,我接到综合科转来(2015)M执N号案,申请人雷某等一家5口人申请执行林某、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F分公司侵权一案。此案是2015年1月23日由本院立案庭立案的,当天是周末,星期一此案就交付经办,是非常及时的,根本无可厚非。立案庭在“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中,第三条明确指出:本案申请执行费由执行局在首笔执行款中优先扣取。
我在接到案件后,于2015年1月26日,即于当天上午11时许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发出传票传唤被执行人于2015年2月5日到庭。当天下午15时23分49秒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向20家协执银行提起财产查询。并立即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也及时向车管、房管发出财产查询。
2015年1月30日,16时29分59秒,我根据协执银行反馈的信息,冻结了被执行人在信用社和建行这两家银行的存款32万元,凑巧这天又是一个周末。时值年关,被执行人很快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便于2月2日上午从F城赶到M法院,拿出两张2013年8月6日转入M法院的两笔款的电子转账回单复印件,声明申请人雷某等5人申请执行的案件为“虚假申请执行”,其实,他在案件诉讼阶段,判决书送达时就已经履行了判决义务,只是当时原告方的5个当事人没有达成赔偿款瓜分协议,故未及时将这笔赔偿款领走。
所以他就在经办法官的授意下,于2013年8月6日将这笔款通过银行转账存入法院账户,怎么也想不到原告方会一直拖到现在没去领钱,这本来就不需要申请执行的案件,不知原告方出于何种目的,还故意提起“虚假申请执行”,浪费了法院审判资源,也给我们添了“讼累”。林某不服地表示:你们法院查封、冻结我的财产,是错误的行为,希望在没造成我们损失之前马上解封解冻,否则我们会提起国家赔偿的。林某的话显然在发泄内心的无辜和愤怒。林某和天安保险经理陈某还反映:原告方对一、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甚满意,曾扬言要整我们,当时我们没有在意。
根据被执行人林某提供的“电子转达账回单”,我于第二工作日,就查到了这两笔款的下落,证实了他们在判决时就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2015年2月5日,我就直接通知有电话联系方式的申请人雷某,并口头交待她转告所有申请人尽快到法院来一起领取赔偿款。大约2月中旬一个上午,申请人雷某只身在一个自称是某老领导朋友、申请人雷某表哥的中年男子陪同下来到法院,此男出现在我面前时,就居高临下地对我指手划脚一番,无理要求我让申请人雷某单独从法院领走全部赔偿款,且不要扣除执行费。我心虽怕怕,怕会因此得罪从未谋面的、内心一直敬重的老领导,但出于职业操守,我必须核实此男身份,经核实此人与本案无关,亦非律师,便被我请离办公室。
实话说,我对此类来历不明的、妄攀高枝、抹黑领导的“雷男”,一概不理,嗤之以鼻。虽说对节外生枝出现的男人,有点“反胃”,但还得强忍恶心,满脸堆笑,足足花上一个小时时间耐心地将法理讲给申请人雷某听,而她似乎听明白,就是不去理解我的难处,一直以自己家庭多难、守寡多苦为由,想勉强我不按规定给她发放赔偿款。她的诉说时而嘶哑无助近似哭声,时而满脸悲戚、泪眼汪汪,此情此景就像拍电影,“入戏”的人谁听谁动情,谁见谁心疼。于是,我对她的境遇也产生了恻隐,在她一直恳求下,我做出违心的答复:帮她通知林某来调解,动员他承担执行费,尽量减轻申请人的损失,让她春节前静候佳间音,把人召齐,把钱领回。当下,我暗想从自己赚的稿费中拿出2000元钱,补贴给她,毕竟人家好可怜。为方便联系,她向我要私人手机号码,我没有推托。
临春节期间,我总算把林某再次通知到庭,经过我传达申请人雷某的困难,他也表示同情,我建议他承担一半执行费,即2000元执行费,我作为经办法官个人再补贴2000元给她,他听了我的建议很受感动,产即同意承担他原本一分都不要出的执行费。同时,也对法院细致工作表示理解,原来对法院以及对我个人的怨气也消除了。我及时把这个好消息电话通知申请人雷某,并表示他们来领赔偿款时,我会尽量让他们满意的。但从电话那头透出的冰冷语气,我已听出她对我额外的努力并未满意,至于什么时候再来法院领赔偿款,一拖数月,没有下文。难道申请人自己不来法院领赔偿款,责任是法官不作为?真是天理难容、法理难诉。如此躺着中枪,法官委屈呀,如此站着瞎说,投诉英明呀!
我于2015年4月27日工作变动,次日执行庭搬迁至S法庭办公,所有案件暂时封存,五一节大假后,执行庭基本安顿完毕。我于5月7日到S法庭的执行局新办公室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在没有提前联系的情况下,申请人雷某等5人在自称本院某领导朋友、申请人雷某的二表哥的陌生男陪同下,找到S法庭执行局的新办公地点。此男和彼男的角色伯仲之间,自信满满教我办案,似乎自己已经摸到鸡毛,可作令箭,飞扬跋扈、狐假虎威的神情令人当场作呕。
我耐下性子,忍住恶心,调侃他一阵,他浑然不知,全把我的话当作俯首贴耳的恭维,恰好当场还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也在场,旁观的他们悄悄告诉我:法官你耐性真好,这个人真不愧为“雷人”。我是看这些申请人有老有少,且从乡下来也不容易,就接待了他们,并准备帮助他们做发放手续,并非屈于胡说八道的淫威。为了避免此男对工作干扰,我以核对身份为由,劝退此男。
由于发放手续得回院本部办理,为避免申请人因为发放手续耽搁,再多跑一趟法院,我就主动先帮他们逐一办理委托雷某领款的手续。在办理手续期间,申请人雷某得知自己得承担一半诉讼费,十分不快。我当时还安慰她,并暗示我会尽量让你们有个满意的结果,因为我不想准备掏钱资助寡妇的事被人误解,可是她就是置之不理。当委托手续办完后,她欲叫我出办公室,到卫生间边的走廊上说话,我没出去,心里戏说一句子曰:男女授受不亲,何况法官与寡妇?心想:若拉拉扯扯背开众人,若闹出绯闻,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她见我不出办公室,就在办公室的众目睽睽下,凑到我耳跟,我见势不妙,立马侧避,她低声说:“你就全额发放吧,我拿一、两百元补贴你。”我故意大声回道:“钱我不会拿你的,但该做的事情我还会照样做,你先回吧!”
出于对她这番拙劣表现的反感,我当即打消私下资助她的念头,为这种人掏腰包不值得!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尽管临走时,这“雷人”一家子对我还是千恩万谢,我内心受伤的感觉仍无法平复。我当时心里想:申请人雷某每次都让一个“有来头”的表哥陪来法院,也许事出无奈,她毕竞不可能有好多的好表呀,一个妇道人家,没有几个表哥多不容易,哪怕自己讨厌那些狗仗人势的雷男,但对眼下这个申请人还是同情的,。她准备拿区区一、两百元钱,想买法官尊严,可见我们法官在他们眼里是多么廉价、多么可怜?横向联想我欲哭无泪,欲诉无声,君不见街边行乞何止日进百钞,卖淫小姐何止夜入千元,而法官只能值一、两百元?尽管我们法官在整个社会地位如此下贱,但我坚守自己的原则,坚信自己是社会善良体系的中流砥柱,坚信自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精英群体!
说句大话,我在工作之余还是一个千字千元的作家,仅业余创作获得稿酬就远超在法院工资收入,只是出于对职业的崇敬,才一直坚守法院岗位。如果有人不信,我就将此稿改编故事,某化隐去真实姓名,发往常向我约稿的媒体,随随便便就能得到一、两千元稿酬。所以我何苦为一、两百元“赃钱”出卖自己的灵魂。曾经一腔压抑,满腹牢骚,就借此机会爆发!法官真可怜,像我这样一个在经济还上挺有潜力的法官,居然经常还有当事人想贿赂我,这分明认为我也和他们一样,是“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那号小人。
朋友们,法官再怎么的,也应该是个“小人物”呀,绝对不能与小人划等号。说实话,自从我当法官那天起,被贿赂现象就没有停止过,不管在民商事审判岗位,还是在行政审判岗位,几乎在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身上都发生。当然,这些当事人都被我以“数落”方式轻松诙谐地回绝,因为我认为正面的批评反而会被误解为假正经。相反,我还资助那些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因为我是正直的、纯洁的、收入宽裕的法官。
事情过了三天,突然院监察科就开始调查我,后来,我愤怒拒写“交待”材料,再后来,我想通了,胳膊总是脆弱的,人在屋檐下呀,谁让我锋芒太甚,不拿领导的朋友当“领导”,这一点是我的猜测,信不信由你。谁看了这个材料,敬请不要对号入座,我没有攻击任何人的意思,千万别当真往心里去,无意之间的指尖敲打触动只是找键盘较劲,绝对不是有意冒犯虎威。如果我的话不中听,就权当清晨没有营养的空气。还是相信当事人的话才不会出错,当事人的话才真呢!古人尚能路见不平一声吼,当今的法官究竟怎么了,心里不平都不敢吐一吐、呐喊一声,今天我算是斗胆了,豁出去了。法官真是够苦,我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那么就必须承受这样的恶心,而且可能是无穷无尽的恶心,我等着、我坦然面对。
后来,我看到案卷,“雷人”一家申请人确实全额领取了执行款,领款时间快过去一周了,而整个案卷中没有只字片言提及免除执行费用,这种做法不符执行程序和实体规定,明显有悖公平正义呀。尽管我认为这样做法不对,但事实强于雄辩,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哪怕无理取闹,谁闹迁就谁,谁吵照顾谁,吵闹是当事人让法院屈服、让法官信服了的法宝。听说有的当事人更有能耐,一个案子就能让法官写十多份“交待”材料,我才做一份能算啥?看来这笔冤枉债得让莫名其妙当了被执行人林某交了,这显失公平呀!不能让他交,那法院就得吃哑巴亏了,就得从有限的财政拨款中挤出一笔钱,为他们“埋单”,法律的“橡皮泥效应”就将不断激励无理取闹的人们勇敢地向前——向钱——向前,他们的队伍会越来越浩荡!
据说当事人是领完钱才投诉我的,后来又传当事人良心发现,对监察室调案件的工作人员说,不是投诉我,可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还是坚持让我“交待”,我理解领导的苦衷,其实,领导是给了我洗清自己的机会,充分尊重一个法官的基本话语权。
以上我的“交待”材料,是废掉我一整个中午三个小时多的加班时间写的,加这个班,我身心俱损。
有了这次经历,我终于明白法官时间哪去了,法官心血是怎样耗尽的,一个单纯快乐的法官是怎样被磨成复杂抑郁的……
希望领导看一看、听一听一个基层法官的郁闷诉说,也希望整个社会都能看一看、听一听我们的法院是怎么一个“法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