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申冤路— —死路!— —由聂树斌及王书金两案卷闲聊之五
——由聂树斌及王书金两案卷闲聊之五
作者:王 庭 根
来源:王庭根律师 的新浪博客
作者简介:王庭根,江西籍人,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律协保险法委员,广州市司法局暨律协专家律师门诊服务活动成员。
1995年聂树斌被枪决至今(2015)已二十载余……
2005年王书金归案“一案两凶”消息惊爆至今(2015年)已十载余……
2014年12月12日中国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异地复查聂树斌案,开新中国异地复查申诉案先河;2015年3月1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将聂案及王书金案卷首次公开让申诉律师阅卷;4月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召开聂案复查听证会,听证会形式亦开了申诉复查程序创新;6月11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
《南风窗》媒体称:聂案的漫漫平反之路,已经超越了个案纠错的狭义价值,而具有成为制度样本,为中国建立更合理的平冤新机制探路的制度意义。
呜呼哀哉!
专家教授理论探讨或课堂教学,聂案题材自然丰腴迷人、入木三分……
于芸芸申冤公民,有伟大制度意义乎?
意义悲催。
中国现申冤路,本质即一条死路!
现笔者主要据聂树斌案卷和王书金两案卷内容继续闲聊之五。
唐太宗李世民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古“晚清四大奇案之首”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
公元1873年(同治12年)毕秀姑(外号小白菜)丈夫葛品连在家被毒杀,浙江余杭县令刘锡彤诬为小白菜与新科举人杨乃武双方通奸谋杀之,案发;1877年(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审结,剧情经历了五次正审、五次复审和提审,可以说是十审九冤,一朝平反;慈禧太后大怒,下谕革去刘锡彤余杭县知县职务,从重发往黑龙江赎罪;后连续发布旨意,摘去了浙江省100余位官员的顶戴花翎……总历时近四年。
谈古论今。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历时近四年,案件审结,且慈禧太后还摘了100余位浙江省官员的乌纱帽……
聂树斌申诉案,自“一案两凶”消息后,已十载余,案件现还在犹豫法院是否正式“入门”立案再审审理……
美其名曰:山东省高级法院正异地申诉复查中。
笔者现聊聊,主要就2005年“一案两凶”舆论风暴起至今的聂案申诉风云往事。
一、非死磕式律师申诉路---死路!
2005年元月杀人狂魔王书金归案,随即招供出康某花为其强奸杀害之“事实”。
2005年3月,河南商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早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全国数十家媒体披露了康某花案“一案两凶”的新闻。
康某花被害案凶手,聂树斌乎?王书金乎?……
“一案两凶”舆论风暴后,聂母向河北省党政机关四围申诉告状,接待部门要看聂案一、二审判决书,聂母没有那东西。
聂母设方设法讨要一、二审法院判决书,失败。
李树亭律师软磨硬泡了被害人康某花家人一年多,于2007年4月从康某花家人处取得了聂案一、二审判决书复印件,成功。
2007年11月,中国最高法院函复聂母,称聂案已函转河北省高级法院处理。
聂母聘请了京城李树亭、张思之等等至少四位著名律师接力申诉申冤,律师申请查阅案卷等,均失败。
张思之律师曾为文化大革命的元凶“四人帮”辩护过,其被尊称为中国律师界泰斗、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网络资料称,张思之律师代理过的案件无一胜诉……
以张思之律师为代表的“文明”聂案申诉路,死路!
请淡出历史舞台。
二、死磕律师申诉路---死路!
2013年7月聂母聘请死磕律师陈光武及死磕律师杨金柱(自号律坛怪侠)等代理延续申诉。
在律坛怪侠杨金柱“阴谋”安排下,就聂案致河北省高院时任院长卫彦明的九篇劝降书,自2014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起连续九天每天被网络“轰炸”发布:
①重庆付剑波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九封劝降书之一)》;
②山西贾慧平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九封劝降书之二)》;
③重庆游飞翥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九封劝降书之三)》;
④北京周立新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九封劝降书之四)》;
⑤浙江金宏伟律师网络发布《与河北省高级法院言事书(九封劝降书之五)》;
⑥山东刘金滨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法院院长首先应当是遵守法律的模范(九封劝降书之五)》;
⑦湖北郭书兵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聂树斌案:不准律师阅卷,说明经不起历史检验(九封劝降书之七)》;
⑧山东姜玉清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九封劝降书之八)》;
⑨陕西郭能斌律师网络发布《敦促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向法律投降书 --法官不为个案正义亲为鞠躬,不如辞职不辱法治回家卖葱(九封劝降书之九)》。
……
九封“狗屁”劝降书后,卫彦明院长不“投降”,律师仍然不能查阅聂案案卷。
杨金柱律师表示:无可奈何,花落去也。
死磕律师聂案申诉路,亦死路!
三、中国新闻界、法律界聂案痴狂症
2005年至今(2015年)十年来,中国整个新闻界及整个法律界患上了聂树斌案痴狂症……
请网络查阅“神经病”痴狂症状。
此仅举两例:
1、十年来,臭名昭著的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通过媒体、博客、自媒体不断呼吁重审聂树斌案,写下涉及到聂树斌案的文章已达到了40多篇。
2、网络大V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自2013年左右时起两年多来,每天早上必定转发微博:“【死磕聂树斌案】……儿冤死,聂父自杀致偏瘫,聂母奔走呼号。2007年最高法院要求河北重审聂案……一个明显的冤案被置之不理。新的一年,继续死磕聂树斌案。实现正义,哪怕迟来。”
……
唐代陈子昂《登幽州台歌》云: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幽幽,独怆然而涕下。”
……
持续十年来之中国全新闻界及全法律界之聂案之“痴狂症”,此必“前不见古人”,会否“后不见来者”?
笔者不晓得个毬。
四、河北官方聂案十年不下“蛋”。
“万民”聚焦聂树斌案。
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聂树斌申诉案争议方自然不能划分敌方和我方,笔者认为可以作官方与民间、申诉方与被申诉方、冤案论与非冤案论等粗略派别划分。
2015年4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者洪道德教授“坐客”的CCTV焦点访谈节目内容透露了“内幕”消息:十年来,河北官方始终“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摘自洪道德教授学弟邱兴隆《聂树斌案:真相一直在天上》文里称洪道德赞美河北官方沉稳之诗句),于2015年4月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聂案复查听证会上将十年“钓鱼”结果公布于世了,即河北官方的十年来的调查研究成果为聂案非冤错案也!
中国河北官方没“闲着”,现有资料显示:
1、2005年河北省政法委专门成立了聂案调查工作组,并公开宣布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2005年3月左右工作组向聂案当年的办案警察、当年的驻看守所检察官、当年的看守所领导及所监管民警、一审法院审理时的检察官、一审法院的书记员、一审审理时的辩护人、死者康某花丈夫、康某花工友等进行了证人证言式的调查……
以后,工作组还工作了啥?
工作组成员里有否“混”进当年的聂案具体经办人?工作组的权限如何?
工作组有否宣布被解散?或何时被解散?
工作组有否最终形成民主评议式的结论性的调查报告?如有此调查报告,后呈送了何级别领导审定?如有此调查报告允许否向社会公开?
工作组大约于何时正式形成聂案非冤案的定论?此定论为何选择在现山东省高级法院聂案复查听证会上正式公布于中国全社会?
聂案非冤案的定论,是工作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的“智慧”结晶?
聂案非冤案的定论,还是某位领导一手遮天的独裁言论?
笔者“脑子进了水”,自然亦不知道个毬。
笔者认为:河北官方选择在山东高院复查听证会上公布其当年聂案非冤错案的定论,尽管有山东高院复查组的“幕布”隔离及随后的CCTV的“幕布”隔离,但改变不了其“王婆卖瓜,自吹自擂”的本质。
2、2012年元月左右河北省高级法院法官对聂案当年经办警察及部分知情人进行了证人证言式的调查等。
此项工作,至进入山东高院异地复查程序聂案案卷允许律师查阅时,才被“曝光”于中国社会公众。
河北省高级法院此项工作有否诞生出民主评议性的结论性报告?
河北省高级法院大约于何时正式形成聂案非冤案的定论?
笔者亦自然不知道个毬。
3、2005年元月王书金归案,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做出王书金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后王书金以判决遗漏了康某花被害案事实为主要理由提起上诉;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做出王书金案二审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书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将依法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等。
王书金归案后至二审审判结束时,历时约8年8个月,二审审理期限历时约6年6个月。此项工作被即时社会公布。
某媒体称此为“马拉松”式审判也。
击鼓传花。
2005年河北省政法委聂案工作组→2007年承接最高法院交办函后河北省高级法院聂案经办法官→2014年山东高级法院当今聂案复查组……
河北省有一只“鸡”,此“鸡”偷偷摸摸觅食,连续十年来不产“蛋”!
傻乎乎的笔者疑惑:
疑惑一:一案两凶消息惊爆全社会后,河北官方十年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才终于于2015年4月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聂案复查听证会正式发布聂案非冤案之结论……
此十年“钓鱼”之作为合乎天理?合乎国法?合乎人情乎?
合乎易经八卦吗?
合乎仁、义、礼、智、信等几千年之传统的中华儒家思想吗?
疑惑二:中国全新闻界及全法律界痴狂后,河北省法院仍顽强类似“八年抗战”式审判王书金刑事案件;八年期限刑事诉讼定罪于王书金,此符合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吗?
疑惑三:聂案申诉的“游戏”规则在哪里?请问哪位凡夫俗子肉眼看得见?
申诉第一步交材料,第二步该如何?第三步该如何?……
聂母如急疯了,要找人打架,请问找谁?才合乎天理国法人情。
五、习主席带来聂案曙光——山东高院异地复查。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郑重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方针。
1978年至今,合计47年时间之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纠正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法院冤错判决书之“游戏规则”基本有了吗?
笔者认为,尚木有的。
聂案申诉漫漫路。
聂案申诉的“癌症”或“伤风感冒”,贺卫方教授能治疗吗?专家研讨会能治疗吗?媒体狂轰乱炸能治疗吗?聂母踩破河北省高级法院的门槛或其他“衙门”的门槛能治疗吗?……
死磕律师网络轮番“轰炸”劝导省高级法院院长向中国法律投降,对聂案申诉管用吗?
院长毫发无损,搞“歪门邪道”的死磕律师也未受处分……
显然,网络劝降活动,也木有起作用的。
【插播下中国CCYY草根新闻:2014年中国“依法治国”盛会后,2015年5月张维玉律师以近两年长时间未能查阅类似聂案的乐平奸杀疑案案卷为借口,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节假日无休,风雨无阻”地连续19天举牌申请律师阅卷、喊话、点蜡烛,与其助手等身着律师袍出现在现场,同时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发网上炒作……效果明显:1、8月份江西高院同意律师查阅案卷了,且江西高院还决定正式复查乐平奸杀疑案了;2、张维玉律师受到了山东省淄博市律师协会的公开谴责处分……
草根八卦:一个巴掌打不响,既然打了张维玉律师的“板子”,亦应该打江西高院张忠厚院长的“板子”……
草根们耐心等待着:党公开、公平、公正地亦打张忠厚院长的“板子”……】
笔者认为,至今为止,只有伟大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才是当代神医“华佗”。
此“华佗”才能够治疗聂案申诉的各类疑难杂症!
2013年3月习近平公民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为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习主席走马上任,大赦天下冤狱。
安徽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案;浙江田伟冬、陈建阳等五青年劫杀出租车案;河南李怀亮杀人案;福建吴昌龙等爆炸案;安徽于英生故意杀人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
终借习主席“神威”而被平反。
聂案无疑亦顺习主席“神威”突飞猛进:?王书金“八年抗战”式审判,2013年二审判决书诞生;?2014年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聂案。
聂案申诉的曙光冉冉升起来了。
六、聂案申冤例“标本”之王
随着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三把火”,中华各地多处著名冤狱均迅即得到了实打实的平反。
聂案却“几多欢喜,几多愁”!
聂案独创异地法院申诉审查之先河,异地法院审查又创听证会形式先例……
中国法制建设喜讯连连……
山东省高级法院组织了15位听证会成员的复查听证会,听证会15位成员身份及听证成果尚未“解密”时,CCTV《焦点访谈》向观众播放了“聚焦山东高院聂案复查听证会”节目……
笔者细看了此CCTV节目,节目主题鲜明,且唯一主题即聂案非冤错案也,节目还配插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同志的精彩点评……
笔者品味了洪教授的点评意见,洪教授主题=节目主题,且100%相等……
洪教授主题=CCTV主题。
CCTV主题=山东高级法院复查听证会成果?
山东高级法院复查听证会成果=山东高级法院聂案复查组定论?
山东高级法院复查组定论=山东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定论?
山东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定论=驳回聂母申诉?
……
娘稀匹,当年给笔者上课的小学数学教师严重“渎职”,笔者咋被算得自己神魂颠倒了呢?咋被自己算呆傻了呢?!
这样架数学计算公式,到底是对、还是错?
恳请专家指示。
笔者现简列几个申诉或申冤“标本”:
1、2001年,身患绝症的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法院院长范玉林,将周澄挪用公款罪刑案的一审及二审法院的评议笔录“黑匣子”复印件,交给了周澄。“黑匣子”详细记录了一、二审程序里的每一位法官及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每一位成员均认为犯罪不构成、但考虑领导意图而判决书判决周澄罪名成立……
周澄申冤山穷水尽时,上苍赐其了“黑匣子”……
周澄终持“黑匣子”申请再审成功。
2、2013年11月1日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选择了“自杀式袭击”的方式,敲开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门,举报自己是挪用资金罪高尚冤案的制造者……
就高尚案接受记者采访时,孟宪君直言不讳地说,“这岂止是错案!严格地说,此案既错又假。把公检法的有关司法文书与案卷中证据一对就知道,一般有法律知识的人都能看明白。”
孟宪君公民认为,高尚案冤错明显,自己幕后为高尚申冤当当参谋即可了。不料,高尚依法走完全部的申诉救济途径,穷途末路也……
叛逆的孟宪君采取了“自杀式袭击”之作为。
凭已退休检察官“自杀式袭击”新情况,高尚案法院再审审理程序启动了。
3、2014年12月3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吴志平(女)穿法袍进京举牌上访申冤,申冤正在进行时……
上述三例,只是笔者业余搜罗,不晓得算小KISS还是大KISS?
此三例与聂案排排坐,各有特征。
笔者无聊扯蛋,此四例标本比较,聂案为“标本”之王。
七、“阿Q”聂案精神放光芒。
天广地濶。
宇宙奥妙无穷。
您有多大的冤屈?您看到了多少枉法作为?您受到了多少歧视?您看到了多少社会秩序无序混沌?
您或您的亲人的财产权、人身自由、生命受到了多少侵扰?
请喝喝聂树斌申诉案的“心灵”鸡汤吧。
聂案申诉路,处处有鲁迅先生《阿Q正传》的“阿Q”精神。
请“阿Q”下吧。
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延期遍地开花……
——想想王书金八年“马拉松”式审判吧。
老百姓申诉、控告、抗议、建议,泥牛入海……
——想想聂案一案两凶惊爆全世界,十年律师都查阅不了案卷,十年来河北官方都没给聂母明确答复吧。
司法人员丧失良知或违背法律,腐败办案,执行领导意图办案;就办了“世界奇迹”般的操蛋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能奈司法人员何?……
司法人员就“秃子打伞”,又能如何?
——想想聂案申诉吧。
习近平上任国家主席以来,各法院院长到人民代表大会上工作报告宣称“2014年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错案率及改判率同比又下降了N个百分点……”,祖国960万平方公里内各级法院错案数量已趋向于“鸭蛋”了,敞开心扉迎接批量的二审法院的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以及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的驳回申诉的批量文书吧……
——想想聂案申诉吧。
……
“阿Q”精神,与时俱进!
2014年4月19日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孙立平《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挑战还没有真正到来》文称:“……同时,在维稳中,不讲规则,不讲法治,甚至到最后连是非对错都不讲,结果是将中国社会变成一个没有规则的靠拳头说话的社会……”
孙立平教授是恶意抹黑中国?还是正当履行中国法律文件上书写的公民批评权?
笔者不晓得个毬。
2015年7月12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了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的消息。
随后,互联网出现“谣言”:奚晓明被查后仅两天,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前任原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向中纪委自首。
(注:王胜俊向中纪委自首的信息,尚未有正式官方渠道公布,真的可能是谣言)
……
笔者谬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公民太自私自利了,其1997年逝世时,竟然把其所创造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专利也同时带到阎王处去了。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现中国司法的“规则”可以如同孙猴子“72般变化”般变幻莫测吗?
聂案申诉有“规则”吗?
笔者对本闲聊小结:
吾喝了些劣质假酒,大醉睡了,做梦:
在故宫正大光明殿门前,71岁的聂树斌母亲堵住了国家主席习近平。见了头发花白、鼻涕眼泪齐下的聂母,习主席大怒:“堂堂京畿之地河北道,十年来,各府各职竟不给老人一个明确回复,责任人应当被迋杖二十;狠狠地打,定要打得其屁股‘开花’……”,谁想竟然一下子不晓得该迋枚哪一位官僚?……
聂母死死缠住习主席。
习主席向聂母赔礼致歉,并表示倾全国之力亦要查明聂案之真相,如果聂案真冤,定效仿清朝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似地对责任人员严惩不贷;如果聂案真不冤,希望老人尊重中国法律,安度晚年……
聂母大慰……
梦醒来,面对现实:
聂案申诉路,侧面反映出中国的现行申诉或申冤机制(含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已全部瘫痪了;此机制徒具形骸,“灵魂”早已出“窍”了……
申冤道路,人人平等。
周澄、高尚(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吴志平女法官(此三人为本文所提及)、呼吉格鲁家属、聂树斌母……奔跑在同一申冤道路上。
……
中国现申冤道路,可以修修补补吗?
中国现申冤道路,可以被全部强拆毁灭吗?而另建筑成“现代化”的新模式的申冤道路吗?
……
【特别注明:本闲聊文仅仅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无关】
王 庭 根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