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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个别人提大量不符条件诉讼 挤占司法资源

发布时间:2015-06-25      来源: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点击:

中新网6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日表示,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全国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最高法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进展情况。

  孙军工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审判任务加重

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立案和审判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7.8%,但是,案件绝对数却增长了近20万,人民法院承担了更加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更大的社会责任。

二、审理难度加大

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人民法院都要依法立案和审理。如不能妥善审理,即不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又容易形成连锁反应,人民法院需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能力,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三、宣传尚未到位

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有不少群众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事由,要求法院“有案必立”。

 

此外,违法起诉增多,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全国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孙军工称,下一步,全国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改革一阵风。

一、加强调研分析,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

对于立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进行专门的调研,提出对策和方案,促进立案工作的长远发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实现登记立案工作常态化

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规范登记立案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大量案件进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要做到精益求精。今年,将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

围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继续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行使诉权,阐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前提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思维水平。

五、完善配套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

尽快完善诉讼机制,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加快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本文转载自网络)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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