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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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中午,湖南省益阳市官方发布消息称,该市赫山区法院原院长谢德清、原副院长王茂华、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非等7名政法系统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而调查的缘起则是已落马的益阳市原市委书记、后担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的马勇主动向纪委提供线索,称谢德清等7人曾按照他的要求,私自释放一名嫌犯。
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理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在马勇书记的干预下,两名被告人最终的结果却是一个判五年,一个判缓刑。一条生命逝去,而量刑却比重伤还轻。这个“轻的令人发指”的判决背后,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市委书记极其强大的权力轨迹:堂堂市委还管不了一个法院,一个书记还管不了一件案子?权力的傲慢与任性,发展至极端就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而他们的结局也必然是应声落马,被法律严惩。真正让我感到悲哀的是,我们的院长、副院长、庭长作为法院领导、执掌司法权力者却怎么能这样屈服于任性的权力干预。
罗斯福曾经说过,在下属甘心从事其职守时,领导要有自我约束力量,而不插手干涉他们。院长作为法院的“一把手”,有压力实属正常,但是面对各方干预是选择减压,为法官公正办案提供庇护,还是选择加压,甘当权力任性的“二传手”,这确实是困扰一些法院领导的问题。但这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做权力干预“皮条客”的悲情下场,那就是以触犯法律底线为代价的谄媚,不仅得不到权力者的任何怜眷,相反可能成为权力者落马后立功告发的鲜活素材。
欣喜地注意到一个细节,在这一起被查处的7名政法干警中,法院系统中有院长、副院长、刑庭庭长,却没有看到承办故意伤害案中的法官的身影。以常理推之,如果他们也参与其中,连法院领导都被查处了,作为直接责任者的承办法官不可能不被查处。唯一的解释是,他们没有屈服于权力,他们顶住了压力,发表了公正处理的意见。真理昭彰,虽然他们的意见未被采纳,但这些意见却被历史和时间所铭记,成为错案倒查时保护他们最好的武器。他们都是些小人物,但是这些小法官挺直的腰杆却让我看到了刚强,看到了正义。
沈德咏副院长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中说道:“法律制度才是我们法院和法官真正的护身符、保护神。如果我们放弃原则,冤假错案一旦铸成,没有谁能够救得了我们。法院领导们,请醒醒吧,你们是法官的法官,唯一要做的是好好保护自己的干警,为法官公正司法滤去不必要的压力,切不可将压力层层加码,将干预进行到底。
小法官们,在权力面前,我们很low,在制度面前,我们却很强。只要我们坚守法律的底线,拿起制度的武器,对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负责,对自己发表的意见负责,该合议时合议,该提交讨论的提交讨论,我们可能不一定能马上实现自己认为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但是我们却一定能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道路上走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