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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 监管之声    点击: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云南省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冯春雁   曾滢虹

从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合了工商、质监(特种设备)、食药(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食盐、反垄断执法等职责,实行全国统一市场监管。从宏观上说,国家层面上是对的,从县级基层来看,不一定是对的,因为机构改革涉及职责和人员的划转,职责划了人未必划过来,最终形成现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现状:队伍大,部门多,年龄偏大,人员杂,人员编制不到位,监管职责更是包罗万象。以建水县为例,编制129余人,实际在职在编123人,所辖1个办公室、7个科、1个执法大队及14个乡镇所。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突出,不仅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在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的同时,坚持放管服,加强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施竞争审查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使市场监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和微观经济管理的大局,这是我们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

(一)各级领导非常关注,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

2016年我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撤并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机构改革又把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农科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信局食盐执法职责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部门合并后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加强执法,在我们的工作中体现强化执法,一是要有一定的案件数量保证。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是第一要务,是最重要的法定职责。评价执法部门的重要指标,就是执法案件数量的多少。二是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作为执法机构,加强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着力查处一些复杂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三是保证案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就及时查处口罩及防护品不明码标价、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着力办理了一些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案件,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市场监管矛盾凸显,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着安民生、化矛盾的重托。

市场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辛苦努力,但人民群众意见仍然很大。特别是“红顶协会”风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更是将市场监管部门推到了前沿。老百姓将解决消费矛盾的希望寄托在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能否在较短的时期内对口罩等防护用品、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等乱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给予有效治理,已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点。仅2020年1月26日至3月10日,我县市场监管部门从省、州局转来的、我县受理的口罩等防护用品的举报投诉就多达44件,消费投诉举报正逐年上升。“价格”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如若处理不当,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担子显得尤为沉重。

 

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监管法律尚不完善。

一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与市场监管执法具体工作相结合,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中仍存在一些不完善和缺位的问题,给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立法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行政职权2000余项,占政府行政职权总数的五分之二,市场监管执法依据有《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反垄断法》等近400部法律法规,常用的超130部,面临的问题是一个执法人员要掌握多少部法律法规才能执法。尽管如此多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过程中仍存在法律立法不到位的情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强制执行手段不完整,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手段,执法缺乏应有的力度和威慑力等。

2、法制建设存在滞后、不合理的现象。在机构改革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尽快出台修订适合市场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废止与市场监管、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基层实际执法中,由于法律法规滞后,有时处罚力度不到位,给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困惑。

(二)市场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

1、市场监管人员缺乏和年龄结构老化问题长期存在,普遍缺乏专业素质高、法律知识丰富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以建水县为例,2016年三部门合并至2019年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食盐执法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编制165人,2019年3月编制缩减为129人,实际在编在岗的123人,扣除政府中心工作抽出20余人,在岗人员实际不到100人。14个乡镇市场监管所仅1人所就有6个,什么职能都往基层所压,由于编制、人员不到位,疲于应付上面安排的工作,无力办理执法案件。加之缺乏系统的执法培训,导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2、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机构改革前,原来5家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机构改革后,5家执法部门合并,人员重新融合,可随之弊端也显现出来,大家都参与大合唱,干好干坏一个样,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本来市场监管部门压力大、待遇差,缺少有效的奖惩机制。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贯彻上级部署,完成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同时还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受理查办群众的投诉举报,任务十分繁重,压力较大,广大市场监管系统的干部职工多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惜加班加点,默默奉献,但福利待遇却较差,很难真正调动大多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补贴执法津贴,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机构改革后,按原各自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即可,但在政府领导分不清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市场的就是市场监管局的事,如创卫巩卫、非洲猪瘟预防、扫黑除恶的宣传、商城超市消防安全监管等,只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其实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仅仅是证明经营者的身份而已。在这次抗疫情特殊时期,市场监管(特别是乡镇监管所)每天都在市场上检查食品安全、商城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关闭活禽交易、宰杀市场,粘贴公告、忙于制定方案,写应急预案,陪同相关督查检查,上报材料,发宣传单,劝告暂停营业、关门闭市。市场监管模式还沿用原工商模式,造成定位不清,重点职责不突出,使得政府领导和其他部门弄不清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被动沦为名副其实的“兜底局”,形象点说“市场监管局是个筐,什么工作都可以往里装”。面对新时期市场监管,作为我们每一个同仁,我们如何定位,如何履职,才能重塑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新的形象。本来,多家部门机构改革前在领导及老百姓心中都是强势部门,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发生了“红顶协会”事件,形象一落千丈。究其原因,市场监管部门是新组建的单位,宣传不到位;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市场监管部门到底干什么,或者哪些工作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哪些又是其他职能部门的。

三、当前市场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重道远,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是规范经济发展秩序,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1、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手段。要改变市场监管部门尴尬现状,重塑市场监管部门形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首先,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义不容辞,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协助其他部门把工作做好;其次,改变现有市场监管模式,2008年所有农贸市场均已实现管办脱钩,我们监管对象不再是具体的农贸市场内的交易,而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去管理只会形成“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最终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出力不讨好的不利局面。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到鞍前不越位,马后不掉队的工作境界;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第三,树立市场监管良好的执法形象,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尽快统一新的执法服装、执法标志,尽快在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心中树立新的形象。第四,机构改革后职责融合,统一上报的报表,仍由工商、食药、质监、价格监督检查等按原来的要求上报,没有做到真正的融合,造成人财物资源的浪费。建议统一报表格式,真正做到实质上融合,减少上报环节。最后,乡镇所合并为5个中心所,辐射周边乡镇,监管职责不变,以此加大乡镇执法力度。

2、突出重点,抓住市场监管执法核心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众多,履职不易,但最终核心是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是开展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没有行政处罚一切监管都是空谈。目前当务之急是市场监管的任何业务工作都要聚焦到执法办案这个中心上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局队合一”的改革建议,市场监管执法要抽调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懂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等业务骨干到县局行政执法大队,相比其他内设科室应压缩数量和人员,将大多数人都投入到行政执法一线岗位。只要抓住执法办案这个牛鼻子,市场监管跳出固有的思维定式,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努力转变现在的尴尬地位。四是争取编制、人员到位,这几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只出不进,年轻有作为的大多数提拔重用,已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在新时期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是不可或缺的,在专业领域执法中更是具有核心竞争力,只要我们努力做好我们该做的,就能够重塑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中新的形象。

3、建立和完善应对市场监管的应急机制,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从重处罚和公告曝光,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达到平抑市场价格异动,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4、更新观念,创新市场监管工作方式,突破执法难点。坚持工作创新,适应新时期需要,必须改进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实行受理投诉举报与开展执法相结合。凡投诉举报,大都是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一定要认真及时处理,每年都要突出重点,打几个战役。二是注重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对疑难案件由上级直接查办,更多地采取联合办案、移送处理的方式,发挥基层的作用。做到上下结合,减少地方政府干预,保证市场执法的效果。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切实改变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工作才会有生机。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关键要建设一支精干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队伍的人员素质比任何时候都亟需提高。提高执法水平,关键在于人的素质,提高人的素质,必须进一步改善队伍的整体素质。市场监管工作是集财务、经济管理、法律和计算机等为一身的专业性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人的素质,造就一支纪律严、能力强、作风硬、形象好的执法队伍,把优秀人才引进到市场监管队伍中,把思想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既懂经济,又懂法律,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学历高、年纪轻的人才充实到市场监管队伍当中来。二是加强培训。新时期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处理复杂市场监管事务的能力,业务培训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要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化岗位风险监督管理,确保廉政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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