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让红头文件回到严肃的初衷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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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是我国的一大特色词汇,因带有红色印章而得名,是老百姓对各权力机关或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俗称。如今,日益滥发的“红头文件”引发闹剧时有发生,“红头文件”的五大怪现状遭到网友纷纷吐槽。(10月11日 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深入,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人们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但是,少数地方以发布红头文件代替依法行政,一拍脑袋就出台一个文件,致使地方红头文件泛滥,淹没了党中央的声音,架空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红头文件满天飞,因“红头文件”闹出诸多不少的笑话却是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现在许多基层市县政府仿佛少了文件就不能行政,屁大个事都要发红头文件,有的文件还闹了笑话,让人哭笑不得。
细数那些因“红头文件”而引发的闹剧还为数不少。如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陕西眉县红头文件卖水泥、湖南麻阳县为贪腐官员公函求情、湖北公安县下发文件规定公务用烟量、湖北汉川市发文为酒促销……此等乱象不免令人心生疑惑。
“红头文件”多由公权部门制订、下发,严肃、权威、庄重、规范是其鲜明的特征,代表的是公信力,但为何
闹剧频出,啥事儿都敢发个红头文件,下发的文件互相打架导致企业叫苦连连,甚至于违法“红头文件”无追责先例、无纠错机制” ……
不得不说,“红头文件”是各级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事实上,人们对一些“红头文件”的质疑,关键在于其制定者是否遵规守法,是否坚持执政为民,而不在于“红头文件”这种传递政令渠道的形式。
无规矩不成方圆。笔者认为,
要根治红头文件泛滥的现象,让其不再蚕食公权的公信力,损害公共利益,除了制作机关和个人从源头上把好关外,当然更重要的是是否可以建立关于违法“红头文件”责任追究倒查等机制以及通过立法,从而形成“红头文件”不敢随意下发、不能乱发,让“红头文件”回到严肃、规范和法治的轨道。(文/雨子墨)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