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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作为法治“大头”须紧紧抓牢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要求把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依法治省的关键所在,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扎实落实。(四川日报 7月28日)
以学习为导向,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四川省集中开展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成为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党员宗旨意识、党性原则、为民服务、廉洁观念等方面的一次大净化。面对持续用力的正风肃纪工作,面对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依然复杂的严峻形势,以干部学法为导向,按照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为主题的深刻反思,树立干部法治思维,将在从严治党、依法治省这项工作上发挥出必不可少的基础作用。只有形成法治思维,以思维指导行动,才能让行动不偏不倚,不虚不飘,才能正确把好学法用法,依法管党、从严治党的“总开关”。
以问责为抓手,落实领导干部的法治责任。从严治党,依法治省,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对各级各地方的领导责任落实尤为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责任是否细化分解、是否落实到人,深切关系到党建工作、民生诉求、生产建设、“三农”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推进情况。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遇事“一推二五六”的行为作风屡见不鲜,不严肃问责,难以刹住这样的不正之风,落实领导干部的法治责任,也需紧紧依靠建立问责机制,实行问责制度为重要保障。
以服务为宗旨,突出领导干部法治示范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的行为举止可以为其他普通干部形成标榜,更能让老百姓看到一方政治的形态作风。领导干部突出法治示范作用,不仅是表达严肃干部管理的强硬态度,也是保障百姓诉求有人听、需求有人管,真正实现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的直接途径。
以督查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实践。躬身实践是领导干部执一方政,为一方民,改善一方经济,赢得百姓信赖的必经之路。但是近年来,领导干部下基层走马观花、慰问百姓仅限于握手拍照、换届选举拉票买官等现象频频曝光在媒体之下,“实践”的动作很到位,实践的成效难深挖,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大大降低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威望。加强督查,不仅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维护之法,也是速度清理“害群之马”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之态推动领导干部形成法治实践的自觉,对于依法行政有着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
(笔者:宋月   地址:绵阳市梓潼县石台乡)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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