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斌倜
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闭幕后,浙江省省长李强回到杭州,第一时间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召开了一场工作座谈会。
“省长开门见山,会上第一句就是‘围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我们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虽然会议距今已有半年多时间了,但是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之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仍然对那场会议历历在目。“大家畅所欲言,会议气氛热烈,我当时发了言,主题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时至今日,对于自己和政府“打交道”的情况,章靖忠用“渐入佳境”来形容。“之前有很多律师反映,法院民商案件受理不堪重负,仲裁机构案源却较为有限,造成后者‘有力没处使’。我向省政府建议,应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作用,推动地方仲裁事业发展,得到了肯定。”
近些年来,各地政府密集出台法律顾问聘请办法、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对法律顾问工作加以鼓励和规范,使其成为一种时尚。同时,从早期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到如今协助政府审查法律文书、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从早期的“事后处理”到如今的“事前审查、事中跟进”,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宽广。
“政府领导往往思考政策的问题多些,我们更多的是考虑法律问题。这样,政府决策就多了一种视角,多了一份思考,多了一份决策科学的保障。”从事多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黑龙江利和律师事务所夏炎焱,深有感触。
“真不容易,总算批下来啦!”前段时间,山东省临邑县政务中心副主任高鹏终于松了口气,他说,“拟定这份《临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历时6个多月,六易其稿。”
文件“难产”,是卡在了曹法东这儿。曹法东是当地法制办副主任,也是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之一。严谨的曹法东不放过文件可能出现的任何纰漏。“文件第七条规定涉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开交易的范围,原稿中为‘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还应加上‘政府投资’这一项,才算完整。”
眼下,每逢重大决策事项研究、重要合同审查、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临邑县政府必请法律顾问到场。“过不了法律顾问那一关,我这儿就不签字。”这是临邑县县长林春元常说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