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三公经费” 切实执政为民 圆满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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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公经费” 切实执政为民
圆满
2014年,北京市市级政府部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合计8.2亿,比预算下降16.1%,创下历年来下降幅度最高。(7月24日人民网)
近年来,“三公经费”的庞大支出,让群众颇有微词,党员干部的铺张浪费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手段降低“三公经费”。
一是严格预算。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各部门在做经费预算之时,就必须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打算,切实把“三公经费”的预算严格控制好,切实降下来,树立节约意识,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二是规范执行。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各预算单位超预算、超计划申请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预算追加手续,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建立严格的“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活动、公务用车等。同时,充分发挥公务卡结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财务监督的节支效能,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预算监管首先要加大预算公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各单位应主动公开详细的预算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的同时,还应保障正常公务开支,不能一刀切只管降。“三公经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无论是哪个国家的政府,公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都会产生出国、用车、接待等费用,这些费用理应由政府财政负担;而公务人员在工作之外的吃喝、用车、出国等费用,就应该自己掏腰包,政府不能为他支出,也不能让企业或其他渠道代付,否则就可能产生权利寻租和滋生腐败。(文/圆满)
来源: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724/c1001-27353385.html
作者: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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