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宁阳县群众向本网反映,称位于该县东庄镇老庄子村附近有四家黏土砖厂一直违法生产,并且没有环保设施,涉嫌非法排污。 2017年6月,记者在知情人带领下来到老庄子村,在村北方向,记者放眼望去,村子周围蓝烟四起,近处重型卡车所过之处尘土飞扬。
有村民告诉记者,“刚刚过去的车辆就是附近一家砖厂的运输车,这几家砖厂有近20年了,这种工艺和设备加上手续不全,本来早就该被取缔了,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到现在仍在生产,不仅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而且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在不断地蚕食着村里为数不多的耕地,别的村民也反映过,都是不了了之,没有一点改善。” “我们老百姓也实在没有办法,估计他们(砖厂)跟领导都有关系吧。”另一位村民一脸愁容地说到。 为了弄清几个砖厂的手续办理情况,记者来到东庄镇镇人民政府,政府办主任告诉记者,分管领导去浙江大学学习,已经出发了,镇长和书记也都不在,没人清楚情况。 记者电话联系了分管该工作的杨镇长,当记者说完群众反映的相关情况后,不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电话还被挂断,再次拨打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经记者多次联系,时隔多日,杨镇长短信回复,表示砖厂早已停产整顿。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对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 意见提出,乡镇政府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 然而,在宁阳县东庄镇,记者带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在工作时间到访,只得到一句领导不在,电话联系还被挂断,而后一直无人接听。领导是否真的不在,又为何挂断电话?其间缘由,令人深思。 宁阳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李队长告诉记者,村民所反映的几家砖厂分别是宁阳县庆玉煤矸石砖厂、宁阳县老庄子煤矸石砖厂、宁阳县玉利煤矸石砖厂、宁阳县东庄镇欣鑫煤矸石砖厂,这几家砖厂都有环评和批复,没有环评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决不允许生产,曾对其采取过断电措施,也对其处罚过几万块钱。 既然不允许其生产,为何现在几个企业都处于生产状态?李队长表示不知情。 当问及环保局日常巡查中是否发现过该几家企业违法生产时,李队长表示,由于管辖区域大,执法人员较少,一时发现不了也属正常。
在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李副局长表示,这几家企业均是使用的村集体用地,村委对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有充分的自主权,国土资源局对其无法监管,也没有对这几家企业核发过任何土地类的证件,这几家砖厂的用地应该都是合法的。 当记者告知经了解确实是占用集体土地,村民反映有砖厂已经涉嫌侵占集体耕地时,李副局长对此予以否认。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力度逐年增加,出台实施更加严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此高压态势之下,无相关手续和环保措施、被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依旧能够照常生产,究竟是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还是监管部门敷衍了事?记者不得而知。 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链接:http://bxsd.comnews.cn/contents/71/53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