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惠安县召开政法信访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县委副书记黄春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海涛、副县长辜惠钦出席会议;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黄春辉充分肯定了政法信访部门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的成绩。他说,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县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面临着更多诱惑和更大考验。政法信访部门作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的中坚力量,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他强调:
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记住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委(党组)成员,无论是业务还是党建,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共五条,党委(党组)“一把手”主体责任共四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共四条,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牢记在心,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按要求抓好落实。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政法信访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部门必须坚守政治担当,按照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把党性教育、制度建设、执纪监督贯穿于纪律建设的方方面面,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对疏于管理,对不按制度办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切实使责任制发挥作用。
要强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严格按照法规原则、标准和程序,找准职能定位、调整工作方法,落实好“两个责任”,维护好“六大纪律”。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理论转变等工作,紧盯关键点和“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不间断开展暗访除弊行动。政法信访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等有关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以良好的人格魅力带动优良作风形成,做到政治建警、坚定信念、从严治警、筑牢防线、服务大局、体现担当。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海涛主持会议,并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相关要求。他说,面对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新形势,必须清醒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他强调: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牢记主体责任和相关制度,抓细落小,敢于“碰硬较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层层传导责任,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