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干部切莫碰触收受“微信红包”的红线

发布时间:2016-02-1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春节期间,聚餐串门走亲戚,派个红包早已成为家常便饭。如今,随着电子红包的兴起,又多了摇一摇、“抢红包”等新型社交方式。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守住底线、拒绝诱惑,参与正常的礼尚往来、区分人际交往与年节腐败的界限,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新华网   2月13日)

春节期间,聚餐串门走访亲戚,发放红包不仅增进彼此感情,还增添了不少节日氛围。但如今,随着电子红包的兴起,一些人利用“微信红包”这个新型功能,将此作为“礼尚往来”“人情世故”的挡箭牌,从而达到权力寻租、利益交换之目的。小小红包正拷问着我们领导干部是否能够抵住诱惑,区别正常礼尚往来的辨别能力和控制力。

诚然,中国是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收个红包看似是小事,面上看是情感交流的一种表达方式但不知从何时起,已不再单纯,本质上已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益输送的表达方式,成为赤裸裸的变相腐败。如今,“互联网+红包”的方式为行贿受贿提供了很大便利。其实,那些送红包礼金的人无非就是看中了干部手中的权力,如果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诱惑,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温水中的青蛙”,慢慢的失去了抵抗力和免疫力

为遏制红包腐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新条例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采取零容忍态度。也就是说,党员干部一旦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红包”,对其严肃追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党纪严于国法,红包再小也是红线。针对“微信红包”隐蔽性强、不受时空限制、金额难控等难点,干部要充分认识收受红包礼金隐藏下的危害,时刻筑起一道“防火墙”,睁大眼睛,管好自己的手,牢记党纪法规,切莫碰触“微信红包”这条红线,树立干部清正廉洁的形象。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