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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条例》弹出治超的和谐调子

发布时间:2016-01-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近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原《条例》实施20年后首次“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地方党委制度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意义重大。(1月5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实现《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升级,不仅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弹出了和谐的调子。
中国作为东方大国,文明古国,自古就存在着和合故能谐的思想。小到人与人之间的以和为贵,大到天下大同的和谐盛世。可以说经过几千年的沧桑岁月,“和”文化的思想一直在13亿多中国人心中。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文化这一思想仍有存在的空间。
自2014年1月开始,中央组织部把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三超两乱”现象得到遏制,超配干部数量大幅下降,按职数配备干部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截至目前,全国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已经消化32041名,三年整治任务已完成79.85%。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颇有锦上添花之感。
新修订的《条例》对地方党委组成和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省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并对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情况作出了规定。笔者认为这不仅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坚决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更重要的是保证干部编制的使用权能够在制度的笼子里正常运行,真正做到干部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干部队伍的稳定团结,用《条例》来弹出治超的和谐调子。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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