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严以用权, 扎紧制度的“笼子”
发布时间:2015-12-09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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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精辟论述,明确指出了权力姓公、公权公用的基本属性,对党员干部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强化严以用权的意识。要深深懂得,权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绝不能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永远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讲原则、守底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杜绝腐败,就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从思想上认识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加强廉政文化的建设,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知廉、倡廉、行廉,营造全员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管理好、监督好党员领导干部,使其始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心有悌怵。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党纪约束,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突出抓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行政、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最根本的是靠制度约束,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严格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下大力气解决为官不勤不为、不担当等问题,切实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最大的区别是手上有权、肩上有责,要正确认识权力,深刻认识权力来自人民,切实做到用权为民;要用制度约束权力,突出权力刚性要求,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结果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权有为,树立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务实干事。
严以用权,就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
要充分认识严以用权的深刻内涵和根本要求,坚持以坚强的党性、为民的情怀、廉洁的操守、担当的勇气和民主的作风用权,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实干精神,以创新实践推动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要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自觉把权力用在谋划事业、推进工作上。要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从严意识,强化求实作风,真正把纪律规矩严格起来、执行到位,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严以用权,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切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