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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脱岗“追星”遭处分,理所应当

发布时间:2015-12-0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2015年4月17日下午,娱乐明星王某到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厅办理业务。在此期间,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追星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朝阳区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分别给予该中心工作人员刘珍依、韩婷婷、李楠警告处分。(12月2日 中国青年网)
干部脱岗“追星”,是思想跑偏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服务窗口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代表政府行使职权。设置的目的是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能够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追星”很是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是服务窗口的干部为了“追星”,置前来办事的群众而不顾,是一件后果很严重的事情。
首先,是思想跑偏。“思想”作为人生的“总开关”,一旦松了,就会引起“三观不正”,以致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作为窗口的工作人员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你等一下,你就得等一下”,造成了干部离岗“追星”这样不良的后果。
其次,是纪律不严。由于服务窗口的特殊性,其纪律要求是很高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能够置办事的群众不顾,说明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不严。事发当日作为服务中心的主任没能够及时制止工作人员擅自脱岗离岗,应当负主要责任。
走好群众路线,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也充分说明群众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服务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最直接的方式。我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通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干部脱岗“追星”遭处分,理所应当,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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