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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不能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5-11-2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家属聚众赌博视若无睹、下属公款旅游听之任之、班子成员“集体”贪腐……这样管不住亲属和下属的领导干部,要小心了。来自中纪委网站的信息,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11月24日人民网)
反腐败斗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面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惩治腐败,纪检监察部门不作为谁来作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是关键,“一把手”更是核心,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严抓严管,切实看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带头廉洁自律,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政准则。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各级纪委要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执纪监督作为主业,铁面无私办案,对腐败分子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文/圆满)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123/c1001-27846642.html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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