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是原则 违法违纪都得查
发布时间:2015-11-2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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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组织要求回国说明情况及接受调查,一概拒不配合……这是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干的事。之所以如此强硬,他是有自己想法的: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11月10日 人民网)
孙子兵法里有个叫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现实生活里,一些贪官就把这一计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事发之前,就想到外逃,试图通过逃跑方式来逃脱法律追究。但从严治党告诉我们,不论何人,只要违反党纪国法,不管职务高低,不管是否退休,不管身在何处,都要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出国不仅不向组织报告,当组织要求回国说明情况及接受调查时,还拒不配合,甚至找出了“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的借口。不止如此,还冒出“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这样的雷语。
或许刘富才说的也许是实话,从他言语中“比我大的也有,纪委先查他们才是”,这个话至少告诉我们,他肯定知道一些犯事更大的人,而且那些人并没有被查没抓,对比起来,他觉得自己肯定不可能有事。这就说明,反腐力度还不够大,监管力度还不够大,对违纪违法者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以至于还有一些贪官污吏没有被发现。何不来个顺藤摸瓜,把那些违法违纪者揪出来。再来说刘富才本人,若是不违法违纪,为何纪委要查?
那么,不妨看看刘富才到底做了哪些违法乱纪的事呢?且不说擅自出国已经违纪,据报道,在省国资委主任任上,他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豪华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万多元。他的这些行为,已被相关部门定性为严重违纪,日前对他作出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及收缴违纪所得的处分。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小事”。
再退一步说,如果说违纪分为大小,犯事小的可以不追责,那么党纪国法的尊严和价值又何在?既然触犯了党纪国法,那就不是小事。因此,不管是大是小,只要是做了有违党员干部纪律的事情,触犯了国法,那就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文/一帆)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