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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奢靡保持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5-11-2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昨天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表示,私生活奢靡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有网友问及,《党纪处分条例》当中的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生活奢靡”和“贪图享乐”的定义是什么?比如说,有党员或者领导干部用自己家的合法收入来购买豪车或者名表,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受到处分?
对此,张军解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张军指出,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2015年11月19日北京晨报 )
新闻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1/19/c_128443815.htm
虽然近年来国家对反对奢靡之风很重视,同时也须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奢靡之风的腐朽思想在党政机关队伍中有所滋长,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的奢靡之风还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存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淡忘。有的人不思进取,工作得过且过,在生活待遇上争争讲讲;有的过分在意票子、车子、房子、位子,工作多做一点就觉得呼声,待遇稍差一点就觉得委屈。有的只要求别人,对自己却不严格,热衷于物质享受,吃喝玩乐,铺张浪费。
这些错误思想和行为害国害家害己,必须坚决抵制和克服。要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思想重视。现在我国经济虽然发展快速,但群众生活还不富裕。所以我们必须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仍然不能丢。二是生活俭朴。过分追求物质的享受,必然会被物欲所困而失德。领导干部要养成艰苦奋斗的良好习惯,杜绝贪图享受、奢侈浪费,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本色。三是严于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树立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价值理念,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
另外还需强化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骄奢淫逸人人喊打”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豪华”“奢侈”等行为发生,从制度机制上力戒奢靡之风。
作者:丹心
联系电话:18781173221
邮编:621100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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