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更需铭记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16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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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召开“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因此,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
领导干部,必须落到实处。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产生腐败的原因非常复杂,加之以前遗留下来的问题,反腐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而且,腐败主体、腐败方式、腐败程度不断出现新的变化。随着反腐进入“深水区”,“过激流”、“闯险滩”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在这关键之时,明确反腐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抓好选人用人。县委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真正让那些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得到培养、提拔和重用,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实、能成事的干部队伍,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二抓好纪律作风。要突出党纪法规的威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的各项纪律,大力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使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聚焦“四风”突出领域和环节,对照“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开展专题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党委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优化机构设置,调配人力资源,明确监督对象,突出“一把手”权力监督、贪腐案件查处等重点环节,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集中力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是抓好表率示范。要树立、推出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加强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干部履行责任的行为。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在部分领导干部中依旧存在,为其做支撑的还是他们手中掌握的“权”。一些干部在“我有权,我怕谁”思想蛊惑下,走向背离群众的一面,忘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忘记了当初许下的“
为人民服务”的承诺,不为民办事、损民利己,完全丧失了人民公仆的形象。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服务、公仆责任意识,切实强化“忧国忧民”的使命意识。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对干部监督责任是关键。每每遇到干部顶风违纪一般都会受到轻则免职重则法律诉讼等惩罚,惩罚不是目的,而是对那些“边缘”干部的警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