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休假政策"不能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5-11-1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今年11月,兰州市出台了细则: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应带薪休假不休的,不再发放年假补贴;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带薪休假说了多年、强调多次,然而落实难确实是客观存在。“强制休假”是否可行,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部分网友评论说,“就算休假,也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
    从此政策的实施上来看,政策措施已下达到个别市部分县区单位。社会反响比较好,单位建议职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先制定休假计划,然后报单位各个处、室,以提前平衡工作任务。在办法落实过程中,广大领导干部应起带头示范作用,保障每个职工休假的权利。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以兰州市人社局局属机关为例,今年年初至现阶段,带薪休假率达到85%以上。而且,暑期正是机关事业单位休假的高峰期。
  “部分单位可行,但也要视情况而定。” 某市就业局档案科刘女士:我们就业局档案科主要管理人事档案,工作分阶段,有时会特别忙。以往没有这项政策时,我也会休假,但休假时多少心理会有顾虑,怕工作压下来,领导同事有看法。我觉得今年的带薪休假政策特别好,心里没包袱了,可以带孩子出去放松一下。一方面,强制性休假保护了职工的权益。另一方面,从工作上来说,有些岗位人员少、工作量大。一些单位休不了假,确实是单位工作忙没法休假。
  强制性规定不休假的没有年休假补贴,而且单位会被限期整改。部分单位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提供补贴对职工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强制休假”可能很受职工欢迎,但任何单位都不能“一刀切”,都应视情况而定,在合理安排工作情况下,有序的组织职工带薪休假,既是对职工是一种福利,也不会给单位带来任何影响。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