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自愿放弃公车值得点赞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次
从省车改办获悉,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中,有20家单位的一把手主动放弃公车保障,选择参与车改。(11月3日 《湖北日报》)
按照规定湖北省级党政机关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由省级干部担任的单位的常务副职,允许配备使用公车。湖北省征兵办、省文史馆、省台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红安干部学院和7家民主党派湖北省委等20家单位的“一把手”主动放弃公车,参与车改拿车补。可谓是为车改带了好头,起了榜样作用。
俗话讲“万事开头难,开了头就不难”。车改之初,大多省份、单位未按规定立马执行,一方面怕起步低,让上级领导不满意;另一方面是怕本单位太冒进做得过了头,让职工不满意,让兄弟单位说笑话。常常是先观望,看其他兄弟地区、单位怎么执行、如何操作,如此相互观望,最后政策迟迟未执行,未发挥作用,甚至不了了之。如今湖北省委20家单位“一把手”已带头做出了表率,对这20家厅级单位的公车改革将是“老大带头,下属加油”,有助于本单位的公车改革的落实;其他兄弟单位“一把手”也有了参照标准,是选放弃公车,参与车改拿车补,还是继续享用公车也应该有所作为。
地方公车改革大限将至,各地区所交作业并不理想。截止到8月18日,全国正式公布公车改革方案的只有广东、陕西、湖北和安徽四省。截至10月底,已有20余个省份公开表示已制定公车改革方案,但大多省份按兵不动。其中陕西动作最快,原本是全国第一个推出公车改革方案的省,但不愿意成为领头羊,未迅速推进改革;广东公车改革已正式公众展示首批拍卖车辆;山东公车改革目前只是预计裁减公车逾6万辆;江苏省因公车改革推行不下去只能暂停。大多地区公车改革与江苏省类似,因阻力较大而未全面推进,其效果不明显,导致公车改革处于停滞状态。
公车改革还需铁腕推进。目前全国各省各单位公车改革推进情况参差不齐,其进度相差较大,效果不明显,其主要原因还是监督督促偏软。一是发改委应带头公车改革。发改委作为公车改革的牵头部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落实改革政策;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应迅速落实公车改革。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公车改革的督促单位,应先做好自身公车改革,才能更有底气去督促监督其他部门落实公车改革;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对各地区,未制定改革方案的应倒排工期,落实改革方案,对已制定方案的地区应督促迅速落实方案,对“消极怠工”的单位与地区挂牌督办,并形成定期通报、公布公车改革进度的监督机制;四是做好回头看工作。对已经推行落实公车改革的地区部门,更应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变味执行”,防止车补变相为福利,严厉禁止占用其他车辆或下属单位车辆现象的发生,重点打击让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良好的带头能进一步促进公车改革,但持续推进更为关键。湖北省不妨以此为契机趁热打铁,迅速推进全省公车改革,其他地区更应借此机会迅速落实公车改革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改革,重点部门率先示范。同时,确保公车改革按照规定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打着公车改革的旗号“以补代腐”,让公车改革真正为公、为民、为社会发展,到那时公车改革才真正值得全民点赞。
作者:木木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