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不是公车私用的借口
发布时间:2015-09-2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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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渭南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其中澄城县财政局公车私用,在高速路上出交通事故导致2人亡,财政局副局长、财税监督局局长高从森负有直接责任被免职。
公车顶风违纪扫墓甚至游玩,不仅挑战公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度,同时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活动的巨大考验。虽说前段时间曾查处了一些公车私用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分,但这显然并未对公车私用形成持续有效的强大震慑力。新华社在分析公车私用于祭扫禁而不绝甚至“推陈出新”的原因时指出,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心存侥幸,认为公众和媒体清明忙于踏青游玩,无暇将监督的视线瞄准自己;二是相对私家车而言,公车享有更多特权,比如部分停车场对党政机关车辆免收停车费,可占的“便宜”不少;三是个别地区对公车私用行为惩处力度不够。南京水务集团近日对媒体曝光的本单位公车祭扫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责令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撤销小车班班长、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补交用车费用100元。”这显然未能对公车私用者形成足够的惩戒。
对于敢为人先、扎实推进具体改革措施的官员,舆论监督应有一个“和风细雨”的态度,不能让改革者“压力山大”。真诚、切实的改革措施,理应得到民间善意的回应,让改革与民意形成良性互动,如此才能给体制内的改革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如果一味对公示财产、公示车牌的官员吹毛求疵,将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问题,要求改革者独立承担,这只会让不改革者、反对改革者得了便宜,更会堵塞改革的路径。
而从更深的层次来看,治理公车私用需要多管齐下,既要强化制度约束,更要加强社会监督,做到让人不敢私用公车、不能私用公车。在内部管理上,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给公车装载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严防公车“私奔”。对那些顶风违纪者要进行严厉处罚,直到他们真心喊痛不敢再犯,并以儆效尤。在引入外部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等方面,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必要时统一挂“公车牌照”便于社会监督,要知道群众的监督有时甚至比GPS定位还要准确。总之,要管牢“脱缰”的公车,必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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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