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和追责对准重大行政决策软肋
发布时间:2015-09-1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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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将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倒追”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来源于新华网)
河南针对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问责考核不合格对象主要负责人,实行重大决策“倒追”制度,一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支持声掩盖质疑之音。众所周知,重大行政决策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一项决策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着全局,一旦决策失误甚至错误,对经济社会和民生利益的损害是深层次剧烈度的,因此,对于政府的任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度都极高,自觉产生了相应强大的即时监督,这对政府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者和实施者虽是巨大的心理压力却也是有益的提醒和约束。
其实,河南绝非第一次针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责任“倒追”的省份,此前已有不少地方先行先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追”和“终身追责”制度,旨在最大程度遏制重大决策出现严重失误、决策迟滞等行为,避免由兹给经济社会和国计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和深重伤害。但河南实施的“倒追”显然是结合了本省的实情和当前重大决策失误追责的经验教训及已有机制制度,是一次既体现改革勇气、决心又充分兼顾具体实践操作性的有益尝试。
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并由兹引发的重大破坏效应现象不乏其例,分析其背后的诱因,是复杂多样的。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不民主不科学不严密,存在相当的随意性,往往不经过严密的调查、研讨、论证和试验,而由一个或几个领导“拍板”了事,凭意气而发的多,凭深思熟虑、考虑后果的少。二是决策不公开、不透明、监督不力,往往由“少数人”关起门来决策,相应的监督跟不上、群众参与度低,公众和媒体无法了解内幕,无法让决策结果充分反映出民意。三是对于行政决策失误或迟钝造成重大损失的追责不力、不到位,鉴于决策者是少数掌握实权的领导,谁敢去追责?谁又会去承责?所谓“倒追”成了“纸老虎”,只拿来忽悠群众,却奈何不了手握实权的决策领导。
以考核和追责对准重大行政决策软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倒追”和“终身追责”制度回应了民声,是应势之举,将有效避免政府重大决策任性而为。通过针对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来科学评价量化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的“倒追”建立依据,一手考核监督倒逼依法行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手“倒追”严惩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负责人,可谓双管齐下,对准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软肋。
作者: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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