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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干部能上能下三大关键:打破官位"铁交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 6日,中纪委转发河南省委的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领导职务。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5种新增问责情形和政治上不守规矩等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要被问责或组织调整。这个《规定》给那些庸官懒官再亮红灯:“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就是没本事,也没多大事”……这种为官不为的“官场歪经”不是为官之道,你的屁股底下没有“铁交椅”,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就得让位。

  让优者上劣者下的“尚方宝剑”,如何给力从严治党,激发干部活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政团队?带着这些问题,新华社记者近日深入部分先行探索的基层进行了走访。

  从严治党新规撼动谁的乌纱?

  总人口11万的陕西省宜川县,过去一年间调整处理不胜任现职的科级干部23人,其中14人被免职。这在当地干部中引起震动。

  一名上任不久的局长,在农忙季节竟忘了安排技术人员下乡培训果农,而这是过去全县每年必有的“规定动作”。由于“人岗不适”,他被调离岗位。

  “单位难见人影子,好不容易找到还给脸子,给了脸子也不一定盖章子”。一名科级干部被办事群众多次反映投诉“懒政”、耍态度。虽然够不上纪律处分,但他还是被免职。

  ……

  够不上违纪,没出过大错,但在现任岗位上还不“够格”。这是不少被“下”干部的一大共同点。他们“下”的依据,是去年7月县里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文件列举18种“不胜任现职”情形,大多与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有关。

  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安徽、陕西、贵州、甘肃等地加速探索干部能上能下。专家分析,近年来一些地方“老实人吃亏,老好人吃香”,人浮于事,一大根源是不该“上”的上去了,该“下”的下不来。应该从制度上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血脉循环。

  “汽车不合格,厂家要召回。干部不在状态,也应由组织‘召回’”。“召回”,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干部对“能下”的形象说法,全名是“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从2014年9月起,当地不胜任现职干部,首次被提醒、培训,考核仍不称职就要被调岗、降职、免职乃至解聘。

  “扶贫攻坚能者上,庸者下”。甘肃从2013年10月开始,以减贫增收论英雄,成效显著的县,“一把手”可提拔重用,扶贫不力则被降职、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定西市通渭县制定《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截至目前有59名干部被调整处理。

  从7月19日起,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更权威、全面的依据。除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等已有渠道外,《规定》还列举“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十大情形,新增五种干部问责情况。

  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这十大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和五种新增问责情况,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发力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依规治党。”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认为,《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充分吸纳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这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探索。

  突破领导干部能上难下的动力来源于从严治党,日臻完善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剑指懒政、惰政,服务于从严治党。

  黔西南州列举的庸懒散软情形多达30种,概括起来是“四条线”:“党纪党规线”、“工作能力线”、“生活作风线”和“伦理道德线”。

  一年来全州“召回”1973名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7%,其中县处级56人,被“下”的217人。后者主要是五类人:不想干的、不会干的、人岗不适的、闹不团结的和违规违纪的。今年全州还加大了对县处级干部的“召回”力度。其中,兴仁县的一名乡镇干部刘某,去年因自由散漫、工作拖沓懒作为被“召回”培训、调岗,之后依然旷班不上,又被待岗两个月依然如故。今年4月他被开除公职。

  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穆嵘坤说,过去对不贪不腐也不为的惰政、躲政,难以认定,不好监督。而干部能“下”的择优汰劣制度,弥补了这块短板。

  如何精准识高下,让干部“下而能服”?

  干部能上能下原则明确: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但实际操作又不简单:尺子谁来拿?准绳如何定?怎样端平一碗水?

  2011年4月,“80后”小陈从甘肃省通渭县一个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类干部,到一个乡走马上任副乡长。又过了两年,她被免职调回原单位,重干老本行。想通之后,她认为这并不“丢人”,从人岗不适到人岗相适,自我定位更加清晰了。

  小陈提拔时,正赶上乡镇换届。当时全县乡镇领导干部学历偏低、年龄偏大,按照要求,必须给每个乡镇班子选拔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80后”女干部。小陈是筛选后符合条件者之一。但当上副乡长后,繁重的行政管理让她“压力山大”,连续两年,她在实绩考核、民意测评中名列全乡领导干部最后一名。按照县里考核办法,县委组织部征求乡党委意见,与本人谈话,提出调整意见,最终报县委常委会决定组织调整。

  “程序正义要保证,评判标准要科学,才能让干部下而能服。”通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炬炜说。

  实际上,新出台的《规定》明确,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须经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五大“关口”,干部有权申请复核或申诉,“复出”也有严格条件限制。各地还“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而从多地探索看,凡是能上能下顺畅的,无一不是细化规则、力求公平。干部能上能下也产生“鲶鱼效应”,反过来推动干部监督方式改革,干部评价也更注重在政绩中体现政德的含量。

  黔西南州“召回”干部无一人申诉、复核。他们对干部履职情况日建台账、月度考评、季度约谈、年度考核。同时,“州官”对“县官”、“县官”对“乡官”无记名综合打分。“有意不作为”的兴仁县乡镇干部刘某,就是当地先后根据日常考核,历经“召回”、转岗、待岗三个阶段,最终被决定开除公职的。

  有的地方,细量尺子,分“赛场”选马。从2014年起,甘肃省通渭县分别按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等7个类别分类考核领导干部,年中一般不做人事变动,等年底拿着“成绩单”定上下去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魏守礼说:“评判不同类别的政德、政绩,考核办法各有侧重。”

  让干部上得公平、下得服气,还须整合监管资源,在党委领导下,端平一碗水。宜川县在确定干部该上还是该下前,都要对所有科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综合研判,研判的依据既有干部考察,还有经济审计、民主评议、举报核实。

  贵州省委党校教授邱中慧等专家认为,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不仅应把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实施中还须防止变软走偏,避免好人主义、避重就轻和借机打击报复。

  因“下”而知耻,知耻而后勇

  年届五十的老凌,在今年1月之前,还是黔西南州安龙县一个乡的乡长,因为工作“推、拖、甩”,被县里“召回”培训一个月,又到另一个镇担任副职。这个镇给部分群众承诺的扶贫项目没有兑现,干群关系有点“恼火”。老凌接手后加班加点,上任不到5个月,协调落实700多万元资金,基本兑现了承诺。

  “过去我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在县里干到正科级,也没什么发展前途了。”他说,“现在危机感很强,得抓紧干。”

  “‘召回’,是为了不‘召回’,为了激发干部活力。”黔西南州委书记张政说。在记者走访的陕西、甘肃等地,被“下”的干部同样触动很大。

  专家表示,让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的领导干部“下”,也会为一批政德好、能干事的干部腾出施展的空间,最终激发“关键少数”和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曾几何时,恋栈贫困帽是扶贫工作中一种不正常现象。而在甘肃,扶贫攻坚能者上、庸者下,领导干部比减贫实效、群众增收的氛围日益浓厚。

  走进定西市通渭县马营镇回岔村,记者遇到一位面色黝黑、眼睛充血的汉子,站在牛圈旁,反复劝说户主张进国修建标准化牛舍朝向一定要向阳,因为“良种牛也需要晒太阳”。

  这人是镇党委书记苟建军,他手里拿着两张表,分别是张进国家2014年的收支表和今年增收预测表。据张进国介绍,苟书记上任半年来,每周至少要来他家一次抓扶贫。

  “工作不细,没有底气。”苟建军说,“省里要求贫困地区党委、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乡镇干部现在几乎全扑在精准扶贫上。”

  部分专家、干部表示,让“下”的压力化为“干”的闯劲,不仅要让干部能上也能下,也须加强培训、激励,为干部充电、为创业干事环境造“氧”。

  甘肃省定西市委研究室主任张全有说:“能上能下应是常态,不是贬黜。干部应因‘下’知耻,知耻而后勇。”(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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