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终身追责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

发布时间:2015-08-31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规范权力运行,不再允许“前任失误,继任买单”,山西省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决策严重失误将依法追究责任。(人民网 8.30)
此次山西省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此外,还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不仅要经过决策动议、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一系列程序,而且公众要有参与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公众参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采取座谈、听证、问卷、走访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等意见,征求期限一般不少于15日。对涉及住房、教育、物价、医卫、社保就业等决策事项,探索开展第三方公众意愿调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及时发布信息。
很长一段时间,当官为政者明知道一些决定对一个地方的发展影响是巨大的,但为求在官场中更进一步,不管是不是对环境有破坏性的影响,不管会不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老百姓是不是真的有利,只求GDP能升上去,于是引进一些高污染的企业,甚至造出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来博上级领导眼球,让自己官运恒通。此新闻报道一出,公众齐声叫好。这表明了我们的政府在逐渐探索对权利监督的有效途径,山西省这样的政治态度是积极的,对民众是有利的。
不再允许“前任失误、继任买单”,规范权利运行,可以让真正有能力、有担当的为政者放开手脚造福一方,让那些胆小怕事,做表面功夫的官员最终对自己的决策负责,而且是终身负责,不管官职有多高,是否退休都应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才是对权利的最好监督。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