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救灾的为什么不是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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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我们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第四大队的位置是距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其实就隔着一条马路。”天津港公安局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么说吧,就算我们走着去,也比其他消防队开车来要快。所以,先到达出事地点的应该是我们这边的消防队。”(
8月15日财经网)
天津爆炸,世界震惊,国人悲恸,在一片哀痛与追责的声讨中,却几乎没有媒体注意到最先冲进事发现场的是非公务员警察和非武警序列的消防员,外界并不清楚他们根本没有编制内的身份,却清楚看到他们冲进爆炸现场后的惨重伤亡。天津爆炸,救灾的为什么不是公务员?
或许整个舆论氛围仍深深沉浸在大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巨大悲伤当中,的确不应提及似乎看起来不着边际的救灾的到底是不是公务员?但再仔细一想,天津爆炸,难道就与管理这个城市安全的公务员没关系了?对于那些在爆炸事故中无辜伤亡的群众,全社会应当给予科学及时救治、同情、关心和帮助,让他们尽快从失去亲人、家园的巨痛中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对于所造成的群众、国家的财产损失应尽快抢救,降到最低。但显然,此次大爆炸绝非一般性的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财产,对环境的污染,对党和政府的形象的损害之在是不可估量的。
最先冲进救灾现场的为什么不是公务员?这难道不应当引起一切公共安全主管部门和人员的重视?所谓公务员,即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工作人员。无疑,维护公共环境的公安自然是公务员的本职。当然,公务员也是分类别的,综合管理类、执法类、专业技术类,显然维护公共安全的属综合管理与执法类公务员,但为什么实际履行这一职责的却是非公务员呢?可以想象,一方面没有正式的编制,享受不到体制内的待遇,得不到应有的尊严和认可,另一方面却要承担与体制内公务员繁重得多的工作,凡事都冲在最前面,其中的苦闷、无奈、辛酸,又有谁知?一位天津港全对数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天津港公安系统的消防员有点像农民工,需要人就招,招来的人不想干了随时走,本质上就是劳务派遣合同工,业务上受上级公安部门领导,行政和人事上受天津港有限公司管理,这样的消防执法队伍如何够得上专业?如何能让群众安心?
爆炸共造成100多人死亡,消防队员就占四成以上,如何不让公众心揪?不过更让人心揪的是,同样的重大安全事故是否还会发生?这样的可能不是没有,毕竟造成事故的原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或许,对于安全维护与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的投入不足,是造成天津爆炸最主要垢原因之一,没有编制,没有财物经费保障,没有专业化系统培训与专业设备配备,导致现代化的繁华处于极不安全的阴影笼罩之下,让整个社会付出了不可承受的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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