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的《检察日报》上有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沧州黑油站猖獗,八个监管部门管不了?”。作者在文章末尾这样反问道:“为什么这么多部门也没管住猖狂的黑加油站呢?难道又落入‘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怪圈”?这问题问得很是发人深思。
文 | 壁立千仞
来源 | 壁立千仞的法律博客
8月4日的《检察日报》上有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沧州黑油站猖獗,八个监管部门管不了?”。作者在文章末尾这样反问道:“为什么这么多部门也没管住猖狂的黑加油站呢?难道又落入‘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怪圈”?这问题问得很是发人深思。的确,在全国开展整治“两违”的大背景下,面对明显违法设立的大量“黑油站”,具有监管职责的八个部门难显神通、听之任之着实使人困惑不解。但是,如果你深入基层,近距离全面了解一下基层行政执法的现状,则会明白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其背后都有无法摆到桌面上的原因。
首先,法规打架,“八仙”互相推诿。仔细梳理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就会发现,八个相关的职能部门中,不论是公安、安全监管,还是商务和质量监督,从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看,他们行使执法权都是基于依法成立的加油站点在违法经营时,才可以依照各自依据的法律条款对其施以行政处罚。对于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私自开设的“黑油站”,好像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地无照经营的工商法规予以处罚取缔外,其他部门似乎只能“望站兴叹”。而工商管理机关又常以油站是特许经营,没有商务和安监许可是不能办理工商执照的,所以未办理特殊许可证的黑油站首当其冲应由商务等机关查处。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执法依据模糊不充分的情况下抢着去执法,说你“乱罚款”“搞创收”是小事,要是上纲上线说你“滥用职权”“乱作为”要追究责任那就问题大了。所以就出现了“大家都不管”的局面。
其次,强制措施少,“八仙”有力使不上。细细研究《行政强制法》就会发现,八个管理部门中真正拥有“强拆”这类强制手段的行政执法单位一个都没有。即使有个别执法机关出面查处“黑油站”,对其作出取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常常因“黑油站”的不予理睬而使处罚决定成为一纸空文。有人会问:为何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践中行政机关向法院移送执行时,法院会以“你收罚款,让我们去强拆”等各种理由不受理。如此,主动作为的行政机关最后落个费时费力得罪人的结果。久而久之,只好能推则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了事。
第三,投桃报李,“八仙”各怀心思。这年头,违法者之所以能大行其道,都与不作为、乱作为等权力腐败能扯上边。一个地方为数众多的“黑油站”不可能是一夜之间全部建成,正常的规律是:张三动用关系建成后,李四观望打探一番照前车之法,堂而皇之地建成了第二家,于是王五等人见有利可图积极跟进。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时彼此之间互相通融,你给我面子,我给你放水,就这样“黑油站”越来越多,生意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