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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下”是对为官不为“致命一击”

发布时间:2015-07-3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将“裸官”列为“干部能下”的重要渠道之一,明确提出“裸官”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之一,应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7月29日新京报)
十八大后,习总书记提出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必要举措,而《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党管理干部机制制度上的一个伟大创新、突破与完善,也是对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系列规定的集大成,将解决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一制约干部管理的老大难。
《规定》的意义不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也不只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关键在于是对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将干部能上能下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能下”机制一直在完善,退休制度、任期制、推进以德才表现为标准的调整机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各地方也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不断探索、实践,而《规定》将首次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化,未来还从严落实,形成常态化的用人机制。
《规定》虽然兼顾干部“能上”与“能下”机制,但“能上”机制的构建推进得相对较快,随着公务员人事制度的改革,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实施,更注重从基层提拔、选任领导干部,“能上”通道正逐渐拓宽。但相应的“能下”机制的构建却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官场只升不降、只进不出导致人员臃肿、超编,甚至领导人数多、具体干事的工作人员少的现象,一些干部人浮于事、乱作为、不作为,也能升官,晋升的通道都被慵懒散差的官员拥堵,干部干事的热情自然被浇灭。“能下”通道的不畅,让为官不为、乱为者横行,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提升。
由此可见,“能下”是对为官不为“致命一击”,彻底斩断不为者、乱为者尸位素餐、得过且过的念想,真正直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让慵懒差的干部让出位子,留给干实事、有能力的干部。《规定》能于“能下”明确了范围、对象、标准、程序,针对性、操作性极强,但问题同样也存在,如何科学、客观的认定哪些人哪些情形必须“下”?又由谁来组织、认定?其实这里面同样存在人为操作的可能,必须构建更完善严密的监督机制,确保“能下”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让“下”者无怨。
 
 
 
 

 























     作者: 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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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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