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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实绩去尺量破格提拔的干部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为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工作,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今后省内破格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未按程序或者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0月10日  新华网)
近年来,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等干部选任方式日益被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和认同。但破格提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特殊方式,一直以来都比较敏感,社会关注度很高。
因为传统观念里,破格提拔更多地被看作是“伯乐相马”,是主观随意性很强的“靠人选人”。当它成为“潜规则”时,很容易被领导干部用来进行“权力寻租”。
正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具体操作的时候随意性比较大,甚至有些地方还动不动就以破格提拔作为干部任用走“特殊化”或“一人说了算”的一种借口,使得一些政治上并不成熟、作风上并不过硬、群众未必信得过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像“火箭提拔”、“违规提拔”官员之所以引发公众习惯性猜想、习惯性质疑,除有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的嫌疑外,最大的原因还是实绩经不起围观,“优秀”和“特殊”服不了人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规定来进行。破格提拔干部更应严格标准和程序,不能把破格作为“破例”的借口,不得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破格提拔当然不是随意提拔,突击提拔,而是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选拔干部。不能让“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由少数人说了算,不能让“特别优秀”成为“软指标”。
该不该提拔,是不是要让“软指标”成为硬杠杠,那就要从干部实绩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出发,就要看破格提拔的干部为我们的群众做了什么、做得如何,群众是否真正满意,让群众来当裁判,让实绩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此外,还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等方面刚性制度,让干部的选拔任用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消除群众对破格的质疑。(文/雨子墨)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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