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新华网7月24日电)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日表示,截至6月底,全国有13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3.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劳务关系和薪酬高低一直是所有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自19世纪以来,随着产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及工人运动的日益壮大,劳动法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逐见雏形。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的多劳资矛盾应运而生。我国也因此制定了更加详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的根本目的则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近日,李忠就此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
会议指出,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指导督促企业加快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继续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建立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6月底,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4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0.9万户等。
从上述落实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作进展中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如何保持这种长效高质的运行状态,对于我国以后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一方面我们继续督促各地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10号文件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将国家的每一项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们要提升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的力度。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制定加强人事争议处理的意见。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调解组织建设。再者,我们要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为后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的建设。
作者:君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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