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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自称是“法盲”扇了谁的耳光?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6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原特邀咨询、副市长王国群因受贿罪被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这是王国群在悔过书中写下的内容。(7月22日  人民网)
堂堂一个副市长自称是法盲,听起来有着一种“皇帝的新装”的感觉,简直就是自欺欺人,不仅是个笑话还是个低级谎言。那种试图用“法盲”的借口来掩盖自己的罪行,来规避和减轻处罚,简直是痴人说梦话。
一个不学法、不懂法的典型法盲,却还能当上公安局长,除了令人震惊之外,恐怕更多的还是应该反思再反思。先不管这是一句真话还是假话,无疑扇了很多人的耳光。
一个副市长官员的落马不仅让人啼笑皆非,又催促世人警醒。一则,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一个干部居然不懂法,可谓是一个大笑话。二则,一个不懂法的干部还当上了公安局局长,还贪污受贿,显然存在边腐边升现象,因此,提醒相关部门是否在提拔考核官员时,多注重对干部的法律素养的考评。三则,对已经使用的干部如何进行教育和管理,如何对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如何培训我们的干部,不仅是个迫不及待的问题,也是摆在现实面前一个不争的事实。
“法盲局长”不应只是个“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反思反省,立行立改,从现在开始学法,为时不晚。 
不过“法盲”不是官员落马的遮羞布,要坚决杜绝“法盲”干部的出现,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讲规矩守纪律,时时处处以法律为准绳,谨言慎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干部的法治素养考核,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测量尺。 此外,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官员的“谎言”不攻自破。(文/一帆)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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