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制度基础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抓紧制定“三规定两办法”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改革工作部署,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水平,加快推进湖南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推动《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三规定两办法”)制定工作。截止6月底,“三规定两办法”相继完成资料收集、考察调研、专题研究、文稿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阶段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办力度。制定“三规定两办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省政府法制办领导高度重视“三规定两办法”制定工作,把这一工作作为今年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相关处室及人员具体承办的起草工作班子,对“三规定两办法”分别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起草思路、体例框架、工作步骤等,并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倒排。通过办务会暨月工作例会统一调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报告等方式,加大对制定工作的督办力度,使制定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制度管用。设计制度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始终注重制定工作质量。首先,认真梳理了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研究设计解决问题的制度规范。各起草小组在有关办领导的带领下,深入部门、乡镇调查研究,召开大小座谈会100多次,分别征求了市州、县市区政府、省直、中央驻湘近百家单位和省高检、省高院的意见,了解了黑龙江、山东、浙江、广东、贵州、青海等近30个省相关规定制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情况。在总结省内外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三规定两办法”既符合党中央和省委精神,又切合湖南实际,做到真正管用。 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科学民主决策。省政府法制办在制定“三规定两办法”时,始终坚持扩大民主参与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汇聚民智,不仅征求了市县两级政府、省直各部门和中央驻湘单位的意见,还组织到外省市考察学习,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有的上网广泛征求公众建议,获得修改意见建议1000余条,使“三规定两办法”制定工作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目前,“三规定两办法”文稿征求意见的工作已基本结束,省政府法制办正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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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