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7月13日讯 今天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建国以来,我国发生的24起煤矿死亡百人以上事故中,瓦斯煤尘事故有22起,占91.7%。对此,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强化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瞄准瓦斯防治关键节点,将防突、抽采等过程管理转化为控制瓦斯超限的结果管理,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倒逼瓦斯防治综合措施落实到位。 对此,安监总局从现有政策规定中提炼出瓦斯防治工作的关键节点,提出了瓦斯零超限、安全监控、重点工作现场带班等简洁明确、可操作易检查的要求,以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倒逼瓦斯防治措施落实。 依据《规定》,煤矿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煤矿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化瓦斯防治队伍,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通风或抽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降低产量、核减生产能力。 《规定》还特别强调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要求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其显示和控制终端必须设在矿调度室,并与上级公司或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停产整改。(记者 蔡岩红)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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