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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发布

发布时间:2015-06-27      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    点击:

法制网6月26日讯  作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配套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目前已经基本成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国土资源部将择机发布实施细则。同时,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明显。
 
  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制度处张富刚介绍,目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顶层框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还将陆续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办法》以及《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等配套政策。
 
  张富刚说,目前,实施细则已经基本成型,接下来将择机发布实施。他表示,实施细则将为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更加详实和操作的法律依据。
 
  对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致房价下降等。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多是解决全国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解决城市房屋登记的问题,或者开展房产税的问题。
 
  卢静说,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里设立了一系列窗口联系点,通过对窗口联系点的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结果表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明显。他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把分散的登记变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践证明统一登记没有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造成不利的影响。
 
  卢静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主要受供求关系,“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为,短期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不是特别明显。” 卢静说,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长远效果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房地产税是什么样的关系,卢静说,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以征收房地产税为目的,它并非是房地产税开展的必要条件。
 
  卢静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环节和条件。” 卢静说。(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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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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