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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远离人治社会

发布时间:2015-06-11      来源: 基层法官    点击:

文/陈彧

  2014年是个波澜壮阔的一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 《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决定》 内容浩大,涉及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最主要的是它为我们制定了依治国制定的蓝图。同时又给我们强烈的印象是,如果 《决定》 全面得到落实,那我们就将拥有一个崭新的中国——告别五千年人治的社会。
  今天,当我们聚首一起在编撰《2014年中国年度法制新闻视角》一书时,回眸去年一年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数百数千起法制事件或法律风波,我们已深深地体味到:全方位的深化改革帷幕已拉开,最最重要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唯一的议题就是推进依法治国,这在中共全会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它道出法治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需要一个法治的环境和精神,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根本性要求,中国社会想要从一个传统专治的农业文明走向开放的现代文明工业化的先进国家,政治文明这个坎必须迈过去,而法治仍是我们前行中突出的短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四中全会下决心啃了这块硬骨头,这是中共给全中国人民的一个庄严承诺。
  从八项规定的出台、反腐败大规模化到三中全会作出改革的宏大部署,再到四中全会的法治中国,就是要按照民主政治这一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来治理国家,就是讲人民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的确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在中国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事,坦率地讲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传统的专制政治的国家,专制政治治理国家的习惯是人治。而今天我们开始重新理解和审视法治了,其意义深远。
  中国的改革需要有力度,但又必须保持平稳,实现社会代价的最小化。近代中国历尽苦难,新中国也犯过大跃进、文革等错误。但几乎是在“冥冥之中”,中国摸到了改革开放之路,国家发展和改革能力喷涌而出。历朝历代都有改革和图新,监督和制约古已有之,但始终走不出人治的怪圈。
  近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就针对当前大家关心的“人治社会”的问题做客作了解答。他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从习近平同志的这段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的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们秉持“法治”的理念,是将人民的监督权直至罢免权至于最高点,这是这一年中中国人对改革的再认识,由此,今天我们推出的《2014年中国年度法制新闻视角》一书向人们展示的是法治改革年的记录,它刷新了我们对未来的预期。我们虽曾听到对中国改革的种种议论和指摘,但生活在被这改革激流冲刷着的中国, 《中国年度法制新闻视角》 将与你一起承重、担当起历史洪流的记录者和传播者。
  (本文为 《2014年中国年度法制新闻视角》 序,有删节)


转自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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