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全面阐述中国人权事业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2014年,中国人民更加切实地从国家发展进步中受益,中国人权事业又取得了新成就。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多项改革举措,全力强化司法公正、公开,坚决捍卫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做着不懈的努力。想了解检察机关都发挥了什么作用?让我们来看看白皮书里涉及检察工作的内容吧。
依法打击恐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案件性质认定,明确了案件认定标准和管辖原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被追诉人、被羁押者和罪犯的人身权利得到保障。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完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原则、录制方式、录制程序、录音录像资料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法部发布《关于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司法公正得到切实维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继续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从侦查、检察和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发现机制和纠正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多起重大刑事冤假错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得到纠正。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开始实施。全面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四大平台。
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得到严格贯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施机制。对于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对于以违反法定程序收集、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物证、书证,依法予以排除。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河北省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
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贵州、青海7个省市先行试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改革措施。在北京、上海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重点办理跨地区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保证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加完善。2014年,各级人民检察院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9427人,同比上升7.1%。
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监护侵害情形报告处置机制,细化了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案件审理要求,明确了民政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