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奖励不能说没就没了
作者:余以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报道,广州市人社局打算取消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等。
据报道,广州市人社局打算取消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等。人社局给出的理由是大量外来工参保以及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保险支付高峰即将杀到。
有关生育的预测向来不靠谱。1980年预测说中国人口会有40亿,现在看来恐怕都达不到14亿。2000年预测2010年总人口就会达到14亿的,这都逾时五年了,还差数千万呢!有专家预测单独二孩政策后,第一年新增出生人数会在326.2万到437.5万之间,结果实际提出申请的才27.16万对,成功获批并生育的就更少了。
把不靠谱的预测当成政策变更的依据,等于把政策当儿戏在玩。只要做好可能回来的支付高峰预案,例如在社保基金内部调剂资金的办法,即可处之泰然。等到真的出现收支赤字再改变政策不迟,到那时候市民也更容易接受。保险公司的职责是承担风险,社保基金虽说不是商业保险,但也不能不分担风险,反而凭空给市民制造风险。
虽说上述独生子女生育奖励不是“国家规定”,只是广州特有的土政策,但在广大市民看来,凡是政策都是政府承诺,市民不会分地方政策还是国家政策。答应的生育奖励说没就没了,以后让人还怎么相信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社保基金万一个别科目账面吃点小亏,实际并不亏。何况还有财政补贴这个最后的担保。
为什么当初广州市社保基金会制定奖励的办法?我想不外乎有三个条件:1 .独生子女抚养津贴太少;2.奖励生育是国际惯例;3.生育保险盈余太多。具备三个条件,再加上最关键的原因:当年的地方领导体恤民生。于是,促成了奖励的几项惠民政策。现在,前三个条件没有改变,或者变化不大,那么人社局擅自废止惠民政策,让领导情何以堪?
另外,人社局取消以社保基金支付生育奖励津贴也就罢了,还让企业去支付。这算企业福利呢?还是法定义务呢?如果是企业福利,人社局无权表态。如果是法定义务,那么必将扩大福利差距。有钱的机关和企业,工资福利本来就高。没钱的企业,会被这新增的福利拖死,企业破产员工连工资都没得领。
虽然放开单独二胎,给生育保险增加了些许支付压力,但是放开单独二胎,标志着板结的计生政策终于松动了。随着人口峰值临近,计划生育政策很快会从限制生育转变为奖励生育。等到国家出台奖励生育政策时,广州的奖励政策就可以与之平稳过渡,不但可避免大起大落,更可反映广州的地方治理走在全国前列。难得有一点值得说道的本钱,别白白丢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