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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或将恢复“有位购车”

发布时间:2015-05-29      来源: 北京晚报微博    点击:

摘要]年内建成百条以上停车“严管街”,明年力争出台停车条例。

  曾于2004年以前在北京实施过的“有位购车”再次重提。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北京将逐步过渡到“有位购车”。

  此外,从明年下半年起,停车管理将由过去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对于市民关心的停车费是否会上调一事,张延昆表示,停车收费将按照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重新“差别化定价”,调价的原则是“中心高于外围、出行高于居住、白天高于夜间”。

  停车难·现状

  86%机动车出门停车不花钱

  截至2014年,本市常住人口达2151.6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59.1万辆,分别超过总规2020年1800万人口和500万辆机动车的目标。但实际上,截至2014年底,全市的机动车停车位仅仅有290万个左右。

  本市从1994年开始设置居住区配建停车位指标并不断提高,但普通居住区配建指标也仅为0.3至0.5个/户,而目前户均拥车率约0.7辆/户。按照国际通行原则,机动车保有量与基本车位比值应为1比1,与出行车位比值应为1比0.2。按此比例推算,本市基本车位缺口达350万个,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和平房胡同区停车问题最为突出;出行车位缺口约30万个。

  长期以来,因停车费用水平较低,无法对居民购车和用车起到调控作用,同时也降低了停车设施建设的吸引力。2011年4月,本市对停车价格进行了大幅调整,但由于一些单位提供免费车位、驾驶员违章停放逃避交费等原因,中心城机动车出行中有86%实际上处于“免费停放”状态,致使调价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难以对机动车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停车管理工作涉及市政府12个部门,职能比较分散,责权交叉与管理缺位现象并存,无法很好地形成合力。以停车秩序管理为例,路内由交管部门负责,路外由城管部门负责,居住小区、单位大院内部则缺乏明确依据。

  市民文明停车意识不高,停车交费观念不强。据调查,认为“停车费用对自身购车影响较大的”市民目前占比不足两成。

  6成受访居民曾违章随机停车

  今年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建环保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本市停车服务与管理民意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从近半年情况看,61.3%的有车被访居民有过因车位不足在市区道路随机停车的情况。

  58%的被访有车家庭在小区随机停车不花钱,无停车设施楼房区及平房区尤为突出。逾7成有车的被访居民在工作场所没有发生停车费用。

  停车位少和空位难找是导致停车难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75.4%的被访居民认为“通过小区内改造,增加停车位”是缓解停车难的有效措施,53.4%的被访居民认为是“周边单位大院,大型公建等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允许错时停车”,认为“平面停车场改成立体停车设施”和“利用周边公园、操场空间等建设地下停车场”能缓解停车难的被访居民也接近4成。

  近7成被访居民对通过提高用车成本代替机动车限行政策表示赞同。超过半数被访居民对以有位购车代替限购政策表示赞同。

  停车难·解读

  如何界定“有位”将立法明确

  列席会议的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上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曾经实施过有泊车车位证明才能购车的措施。现在看,这个措施是非常正确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只不过非常可惜,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在2004年取消了这个措施。现在,是在车位缺失严重的历史情况下重提的,提出的只是一个思路,虽然有相当大的实施难度。

  对于“有位”这一条件如何界定呢?对此,周正宇解释说,到底哪个车位算是你的?是购买的车位算是你的?还是租赁的,或是临时停放的车位算是你的?这个情况很复杂。2016年北京将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如何界定“有位”将依靠立法来明确。

  停车难·破解

  或将实行“有位购车”

  早在2004年以前,北京曾经实施过“有位购车”的政策,那时,想在北京买车,除了需要有北京户籍之外,还需要提供泊车车位证明。只不过,这一政策早已被废除多年。时隔十多年后,“有位购车”再次被重新提起。

  张延昆今天上午作报告时特别指出,未来北京将形成“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模式,并逐步过渡到“有位购车”。

  张延昆表示,停车工作将作为治理“城市病”的重要举措。力争到2017年底,停车秩序乱和收费乱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到2020年底,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制度,树立停车入位、停车付费的理念和氛围。

  停车将差别化定价

  以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关系建立新的停车价格体系。按照不同区域、时段和车位性质,依据“中心高于外围、出行高于居住、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定价并实现动态调节。逐步建立市场定价、政府监管并指导的价格机制。对路侧占道停车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停车管理和收费。

  车位差别化供给

  全市规划停车位总量原则上应按照基本车位1比1、出行车位1比0.2的标准统筹考虑。

  根据城市战略定位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按照分区域严控车位新增缺口,逐步改善历史欠账的原则,对基本车位建立“限制供给区”、“适度供给区”、“基本供给区”和“宽松供给区”的分区域差别化供给政策;对出行车位采取更加严格的区域控制政策。各区域的差别主要在配建指标、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和缓解历史欠账等方面有所区别。以静态交通资源调控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实现疏解功能的目标。

  停车难·举措

  2015年

  年底前成立两级管理中心

  市、区(县)、街(乡、镇)设置停车管理部门,居民社区停车自治管理。2015年底,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停车备案、占道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系统运维,授权或委托其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

  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

  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车普查工作,就设施设置、车辆分布、设施使用、设施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管理与执法等情况进行调查。在普查基础上,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理清停车设施产权属性。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位信息进行更新,实现对停车设施资源的动态管理。

  核心区试点“小区域治理”

  按交通小区进行区域划分,2015年下半年起,由区(县)政府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按照小区域治理的原则开展试点。力争在核心区和部分远郊区县率先试点突破。

  张延昆说,将以居住区为基本单元划分停车治理区域,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平衡区域停车价格、挖潜建设停车设施、开展错时停车、合理设置路侧占道临时停车位,最大限度解决居住停车。

  建成100条以上“严管街”

  北京将综合整治“黑停车场”和“黑停车位”。依法对其实施处罚,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率先在核心区实现“零容忍”的标准。

  同时,实现停车管理执法信息与动态交通管理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并依法实现联动处罚。张延昆称,2015年北京将建设完成100条以上“严管街”,实现停车入位、违停必罚、交通有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停车严管街范围。

  2016年

  停车将有法可依

  今年,北京将启动停车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预案研究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力争改为电子收费

  力争从2016年下半年起,依托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采用视频监控、地磁、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将目前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实现人钱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合同支付劳务服务费用。通过立法授权或委托管理,对路侧占道违法停车进行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同时,对私划路侧停车位、擅自收费、违法占道停车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

  本报记者张楠

(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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