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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驻村”走形式 确保干部驻村“有所为”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 晓晓梅    点击:

杜绝“驻村”走形式 确保干部驻村“有所为”

  “老陈,到家里歇会儿吧!”白墙灰檐的长巷里,绿荫掩映,一位老汉热情地跟身边的大高个说着话。老汉嘴里的老陈叫陈建明,52岁,河北石家庄市纪委干部,驻方里村工作组组长、村支部第一书记。(5月26日 新华网 )
据新华网消息报道,河北石家庄市纪委干部,驻方里村工作组组长、村支部第一书记陈建明带队入驻方里村,通过努力,仅一年多的时间里,方里村就成了“河北省美丽乡村”。这一事件被报道,立刻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方里村301户,不足千人,曾是典型的落后村。那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落后村仅在一年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起死回生”呢?追根朔底,竟是当地的驻村干部转变机制,打破原有的制度缺陷,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为当地群众带去了福音。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作为一名驻村干部,陈建明书记的作为无疑是干部的表率。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均实行了领导干部包村制度,每个村都有驻村联系干部,但一些干部驻村走形式,下基层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根本没有沉下心去摸民情、听民意,没能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所盼,这样的驻村行为不仅加重了村级干部的负担,还在人民群众心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助村的作用,当地政府就必须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干部驻村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驻村走形式行为。建立干部行踪动态公示栏,对干部的行踪去向进行登记,并随时抽查,防止干部利用下村“隐身”。同时,加强对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对驻村干部以“党员群众评议、村支两委评审、政府督查考评”方式开展考核。驻村干部的工作要与年度考核挂钩、与绩效工资挂钩、与提拔任用挂钩。另外,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干部自身树立起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时刻放在心上,才能切实推进所驻村的经济发展,从而确保驻村干部“有所为”。
 
作者:(笔名:晓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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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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